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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实地检查 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
2001年09月01日 01:10:34

本报记者

本报讯28日至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辛毓明带领教科文卫委员会部分委员,对《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教育局贯彻实施《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情况的汇报,到部分学校实地视察,并召开了座谈会,征求部分学校负责同志的意见。大家从管理、税收、招生、师资以及立法等方面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

  《青岛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自1995年颁布后,使我市社会力量办学步入新的时期,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发展。通过地方立法来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行为,在全省尚属首家。截至今年6月1日,我市共有社会力量兴办的各级各类学校343所,学历学校总计占地面积42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在校生3万余人,非学历教育年培训20万人次以上,各级各类学校共有教职工8000余人。(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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