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公仆竟是蛀虫
枣阳地税局长被判刑十三年
本报武汉消息曾被评为“枣阳市十佳公仆”、“省税务十佳劳模”的枣阳市原地税局局长肖顺才,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前天被枣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剥夺政治权利3年。
经查,肖顺才在1994年7月至2000年4月任枣阳市地税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等手段,先后贪污公款4.3万余元;并利用为他人安排工作、晋职、进城、调房等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2.5万余元。另查明,肖顺才家庭现有财产112万余元,经查能够证明其来源的有55万余元,另有56万余元无法说明其来源,亦未提供可证明的事实予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