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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择偶竟成“第三者”当事人索赔七千
2001年08月29日 11:08:26
本报北京消息37岁的杨女士怎么也没想到,通过北京一家婚介服务中心介绍的男友竟是个有妇之夫,自己成了插足他人家庭的第三者。日前,杨女士将这家婚介咨询服务中心告上了法庭,要求后者退还其征婚费,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她经济损失费2000元及精神损失费5000元。

  杨女士称:今年4月30日,她通过朋友介绍来到这家婚介咨询服务中心择偶,按规定交纳了210元征婚费。6月23日上午,她按照中心的电话来到位于雍和宫的分部,结识了在此登记的从事策划工作的郭某。从登记表上看,郭某是北京人,45岁,身高1.80米,大专毕业。杨女士对此感到十分满意。此后,两人交往频繁。正当两人难解难分时,杨女士突然接到了一位陌生女士的电话,对方称是郭某之妻,气愤地谴责杨女士插足别人家庭,造成他们夫妻不和,并告诉她,他们还有一个7岁大的孩子。杨女士羞愤难当,当即打电话向郭某询问,郭某支吾道:“离婚是早晚的事儿……”

  接下来,杨女士找到婚介中心,中心表示是郭某伪造事实欺骗了她而不是中心,中心愿意协助杨女士告郭某。杨女士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这家中心告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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