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企业把国有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美其名曰“改革激励机制”,“一送送出新天地”。值得警惕的是,有的地方把这种明显违背中央精神的做法称作“实现了国企改革的突破”,“改革的方向是对的”。对这种把国有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的做法,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给予严肃批评,指出这是将国有企业改革引入歧途。各级领导同志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制止这种错误倾向。
从调查看,当前把国有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主要有以下做法:一是把国有资产直接量化无偿分配给职工。二是将新增国有资产界定为集体资产,以一定的配股比例,把配股无偿量化给职工。三是用行政手段把国有资产缩水、“打折”后由职工买断,明曰卖,实为送。这些做法无一例外地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不仅明显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也不符合市场经济通行的“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规则。
国家明文规定:“产权界定应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进行”,“全民所有制企业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在经营中借入的资金等所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批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界定为国有资产”。谁投资,谁所有,既包含了投资所形成的资本所有,也包含了资本增值所形成的积累。把国有投资与积累分割开来,把积累无偿量化给职工,侵害了国家作为出资者的合法权益,直接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国有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势必给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首先,国家的资产被“切割”到部分人的腰包里,化公为私,挖了国有经济的墙脚,任由此风蔓延,势必瓦解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其次,这种做法严重侵害全体劳动者的利益,同公有制经济的分配原则背道而驰,造成经济、社会秩序的混乱。第三,偏离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干扰国企改革的深入进行,势必使改革走上斜路,毁掉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
当前,国企改革正向纵深推进。实行股份制改革涉及所有者权益、职工安置、债务处理等一系列敏感问题。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政策规定、规范操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具备条件的,尽可能通过在境内外上市进行股份制改革。国有中小企业要通过多种改革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必须指出,不论采取哪种形式推进国企改革,都要保护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不受侵害。绝不能“一卖了之”、“一送了之”。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中央领导同志近日再次强调指出,国有资产无偿或变相无偿量化给个人的提法和做法是错误的,千万不能刮这个风。这又一次给我们敲了警钟。已经把国有资产无偿量化给个人的地方,应迅速予以纠正。各地要从一些企业和地方的错误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走符合我国国情的改革和发展的路子。(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