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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求疵”求疵
2001年08月26日 13:36:46
编辑同志:“编读往来”每期都有一栏《求疵录》用以刊登读者指出的错别字。但用“求疵”一词不妥,这很容易使人想到“吹毛求疵”,好像是读者故意找错挑毛病,是对读者的不尊重。

  如用“疵”的本意“瑕疵”之说,意喻是小缺点或美中不足的话,那更不妥。晚报有几十万读者,影响很大。我就曾遇到有人将“铺天盖地”写成“扑天盖地”,而且信誓旦旦地说没错,根据是晚报是这样写的。因此,报纸上的错别字,作为编审来说,不能认为是小缺点小毛病。这个小栏目改名为“读者指正”如何?谢谢!刘治学

  此话有理。当初起名“求疵”,即得之于热心读者卢兵健老人的“吹毛求疵供参考/编读交流无他求”一语,觉得晚报深入人心,瑕不掩瑜,现在看来确有“王婆”之嫌。若更名“读者指正”似火力太散,不够集中,今先将其称作“众矢之的”,如读者中有更恰当之说法,当采纳之。———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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