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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宜设“小份菜”
2001年08月17日 00:16:48
日前,《青岛日报》连续刊发两篇关于“吃”的看法,笔者完全赞同他们的意见:“适量点菜”、“吃不了兜着走”。同时笔者也有一“计”:饭店、酒楼宜设“小份菜”。

  一次和一位朋友在榉林园大酒店就餐,四菜一汤,吃光喝光。不是我二人口胃极好,主要都是小份菜、汤,颇适需要。原来该店根据顾客需求,早就开设了“小份菜”,也确实很受欢迎,虽是堂堂三星级酒店,也有许多三三两两的散客光顾,而且据说多是私人消费,吃得既卫生、体面,买单者也可少出点血,更不会造成饭菜上的大量浪费。

  据笔者所知,岛城酒楼、饭店足有千百家之多,但是可点小份菜者却甚少,连一些很小的餐馆也是只卖大份,全然不考虑浪费和顾客的要求。大概,归根到底,他们怕的是少赚钱,其实和这种担心相反,服务好了,顾客多了,只会多赚些钱的。

  还要向吃家们进一言:吃,是讲文明、讲政治的,也是讲科学的。挥霍公款,大吃大喝,不仅暴殄天物,民亡所恶,而且有伤尊胃贵体,甚至为此而“英年早逝”,此种教训也不是新鲜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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