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青岛警备司令部、青岛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出台了“加强军车运行管理的意见”,把军车的日常管理纳入社会化道路交通管理的范畴。
这一“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从今年8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军车驾驶员违章、交通事故情况实施抄告制度,即我市交警在交通管理中对违章的军车可以依法当场采取有关暂扣措施,并填写有关“抄告记录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向青岛警备司令部集中通报军车运行纠察情况,包括抄告军车驾驶员发生交通违章、交通事故情况,并由青岛警备司令部协调军车所在部队进行处理。与此同时,我市驻军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军车运行情况,并定期组织联合军车检查;青岛警备司令部向驻军各单位每月综合通报一次军车违章情况,并定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馈军车违章的处理结果。(戴谦周江波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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