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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范围有哪些
2001年07月31日 09:49:21
读者唐开宗:自己年老体弱,为防止百年之后儿女们对继承遗产产生矛盾,现准备立下一份遗嘱,及早对财产继承问题作出安排。但不知除了房屋、存款、家具外,还有哪些可列入遗产范围?

  解答: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我国,遗产不仅包括生活资料,而且还包括一些生产资料。

  《继承法》第3条对公民遗产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财产容易被混同为遗产的范围,如保险金、国家发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承包经营权等。依法律规定,以上财产都不能列入遗产的范围。保险金是指定了受益人的,只应由受益人取得。抚恤金是给死者家属的精神关怀和物质帮助,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承包经营权是从国家所有权或集体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一项权利,承包人没有处分权,为此也不能依继承的方式转移给承包经营人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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