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南京消息南京一对年近七旬的老夫妻因为老头子到婚介所登记谈对象,老太一纸诉状将老头告上了法庭,坚决要求离婚。由于老两口已分居多年,调解未果,下关法院日前依照新《婚姻法》的规定判决两人离婚。
这对老夫妻的婚龄已有44年,育有4个女儿,两人感情一直一般。1986年,老头新分了一套房,随后就将自己的床、铺盖和生活用品拖到了新房,离家另住,但每天晚上仍回老太处吃饭。直到1999年,因老头和二女儿一家住在一起不方便,老太同意让老头回家重新住到了一起。去年4月,老头来到一家婚姻介绍所,谎称自己老伴已因脑溢血死亡,征求对象。在婚介所的安排下,老头先后和多位“对象”见了面,最后相中了一位湖北籍女士,随后老头到下关法院起诉离婚。不料开好结婚证明来到老头家的湖北女士正好遇上了老头的女儿女婿,方知自己受骗,当即表示不再和老头结婚。恋爱不成的老头迫于情势也撤回了离婚起诉。老太知情后十分气愤,坚决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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