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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要求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2001年07月19日 01:00:09

本报记者戴谦

本报讯昨日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举行的第十二次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中央、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我市“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表彰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任务。

  市委副书记、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长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魏景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副市长刘建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群先,市政协副主席梁有新出席了会议。

  徐长聚在会上充分肯定了我市“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面对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等新形势,要毫不松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上下功夫,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徐长聚指出,要坚持全民普及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在抓好全民普及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既充分发挥法律对人们的强制规范作用,又充分发挥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加快依法治市进程。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狠抓基层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区域依法治理,整体推进依法治理。要坚持普法依法治理与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当前特别要结合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等重大问题,结合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会上对在“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00余个先进集体和220余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胶南市等4个单位和青岛日报张康青等5名个人分别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莱西市等18个单位和青岛市委组织部于兴国等26名个人分别获得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本报记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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