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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干部”混进省委组织部 卢贵平被判16年
2001年07月13日 01:09:45

  新华社昆明7月12日电本是一名偏远县城的合同制工人,却凭着伪造的“假学历”、“假身份”、“假档案”,靠行贿送礼,一跃成为云南省委组织部的机关干部。名为卢贵平的“假干部”因贪污行贿近日被丽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

  检察机关查明,卢贵平为达到调入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的目的,1997年2月经他人介绍认识了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原副书记王然(因犯受贿罪已被判6年刑期)后,先后向王然行贿小汽车一辆和其他财物,合计人民币8.19万元。王然明知卢贵平的真实身份根本不具备调入省委组织部基本条件,却向华坪县委主要负责人打招呼,为卢贵平篡改入党日期,将预备党员改为正式党员,并为卢贵平伪造了华坪县人事局副科级干部、华坪县煤炭公司党支部委员等假档案。卢贵平本人向某机械学院昆明分院购得假大专文凭。1997年10月15日,卢贵平以副科级干部、中共党员、党支部委员的虚假身份,正式调入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老干科。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丽江分院同时查明,卢贵平还在1994年至1996年任华坪县煤炭公司业务员、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贪污人民币2.48万元;伙同这个公司经理共同贪污人民币7万元;利用职务之便,私设账户、侵吞公司人民币32万元。

  在掌握卢贵平大量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今年4月16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丽江分院以卢贵平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向云南省丽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云南省丽江地区中级人民日前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卢贵平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三罪并罚,判处总和刑期有期徒刑17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限判决生效后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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