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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户籍制度大改革
长住者可办理城镇户口
2001年07月12日 10:32:05
本报石家庄消息石家庄市政府近日对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作出重大改革,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生活来源者均可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此次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是: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在这个范围内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另外,已在上述小城镇办理的自理口粮户口、河北省地方城镇户口,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期间要统一登记为城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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