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7月11日电网络虽是虚拟空间,侮辱他人亦难逃法律追究。今天,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一起网名侵权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在“虚拟空间”用网名肆意侮辱网友的南京青年俞某被判侵权行为成立,法院责令其在网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款1000元。
27岁的男青年俞某是E龙“西祠胡同”网的“名人”,曾以“大跃进”的网名,在“西祠社区”中发表许多文章。22岁的张小姐网名“红颜静”,是“西祠社区”中一个文学版块的“版主”。在先后3次的网友聚会中,大家互通网名、姓名,两人逐渐熟悉起来。
今年3月,就在第三次网友聚会结束后的当天夜间,张小姐发现“大跃进”在网上一公开版块发表“帖子”,不仅称“红颜静”是“网上交际花”,而且夹有许多不堪入目的侮辱性言辞。她当即回帖要求对方不得侮辱他人。但当网站管理员将“大跃进”有关帖子删除后,“大跃进”变本加厉地将先前的帖子复制多份,放到多个公开版块上。此后的几个月间,“大跃进”以更恶劣的侮辱性语言在网上发帖侮辱“红颜静”。他还以另一网名“华容道”的名义,发帖对“红颜静”进行侮辱和攻击,并假冒“红颜静”的名义,在网上捏造了11条留言,对“红颜静”的人格和名誉大肆诽谤和侮辱,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6月8日,张小姐忍无可忍,愤而将俞某告上法庭。南京市鼓楼区法院高度重视这一直接关系到网民在网上言论发布自由度的案件,当即指派专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审理此案的关键在于确认“红颜静”网名与张小姐以及“大跃进”、“华容道”网名与俞某的对应关系。主审法官对网站有关信息资料进行了证据保全,并亲赴北京,在E龙北京总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查清了“红颜静”、“华容道”的真实注册用户就是张小姐和俞某。随后,他们又在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公众多媒体局等部门的配合下,通过查核“大跃进”、“华容道”上网所用计算机的IP地址,确认其上网所用均是俞某的家庭电话。由于俞某已经承认他家中只有他一人上网,由此确认:“大跃进”、“华容道”就是俞某。
在今天的判决中,法院合议庭当庭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张小姐、俞某虽然各自以虚拟的网名登录网站,但在现实生活中已经相互认识并了解对方的网名,且原告张小姐的网名也为其他一些网友所知悉。在这一情况下,双方的网上交流已变为“知道对方真实身份网友间的交流”,因而不再局限于虚拟的网络空间,而具有了一定的现实性。俞某主观上具有对张小姐名誉进行毁损的恶意,客观上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人对张小姐的公正评价,其行为构成了对张小姐名誉权的侵犯,因而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