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总书记在纪念建党8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精辟而深刻的论断,科学地阐述了一种新型的社会发展观念———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观。这是同传统的重物质轻精神、重眼前轻长远的单向度社会发展观迥异的社会发展观念。它有着深厚的人学底蕴做基础。
首先,消解传统“人类中心论”的纯功利性质,重建人在自然界的主体地位。这既是新社会发展观得以形成的思想逻辑前提,又是新社会发展观内在固有的本质内容之一。新社会发展观以现代生态革命为契机,倡导“没有破坏的发展”,认为人类的发展不应干扰和制约自然界多样性存在的发展能力,人类的发展必须考虑自然的成本。人类在与自然界的各种交换关系中,必须把自己置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关联网络中;在自身的发展中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生存与发展,达到人与自然界的互利共生和协同进化。
新社会发展观一反传统社会发展观的“物本”倾向,强调社会发展是以人为中心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自然诸领域协调互动、全面进步的过程,是人的多种价值要求的实现过程和人的自身价值的提高过程,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元价值和终极目标。它也承认社会发展在物相层面必然表现为追求经济增长、开发自然资源、提高科技应用水平等经验事实,但它更强调社会发展的人文价值方面,认为社会发展在物相层面的经验事实只有在“人本”价值原则的规约和引导中,才能获得持续发展和真实意义。新社会发展观要求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的需要的人生产出来。”每个人在物质享用、创造性能力、社会关系和个性诸方面的全面自由而充分的发展,这就是新社会发展观的元价值和终极价值。
历史发展表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有其现实可能性和实现趋势,新社会发展观战略和理论力求提升这种现时可能性的程度和加速这一趋势的实现速度。而只有当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种价值原则来规约和引导社会发展时,社会发展才有可能是持续不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