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生活导报>>三版
爱护环境举报有奖
2001年06月30日 00:48:32

记者高迪

本报讯《青岛市举报环保违法行为奖励实施办法》昨日正式出台,办法规定,对举报环保违法行为从而避免重大环境污染后果的举报人给予50至2000元的奖励。市环保局24小时举报电话:875110。

  可举报的环保违法行为包括:非法经营和使用含硫量高于0.7%煤炭的;擅自排放废水、废气的;未经环保审批,新建工程项目开工投产的;环保设施擅自停止使用运行的;非法从事废物进口和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虚报、瞒报有关环保事项或在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中弄虚作假的。(记者高迪)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下一篇:

装宽带不商量住户?
 

网站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主编信箱

青岛日报社/青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电话:86-532-2865859转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