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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完成历史文化保护区共有十个
2001年06月27日 10:45:47

芦智峰

本报今日讯记者上午获悉,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制定完成。

  这一规划以《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市区为重点,同时将市域内的胶南、胶州、即墨、平度、莱西五个次中心城市的文物古迹及风景旅游区纳入保护范围。

  规划对市区按文物保护单位及近现代优秀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区、旧区风貌区、风景旅游区4个层次建立了保护体系,并与青岛城市风貌规划、历史文化系列保护、市域文物古迹及风景旅游区保护三个方面一起,形成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并分别制定了保护措施。

  规划确定的市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共有10个,分别是观海山住宅区、安徽路保护区、信号山住宅区、鱼山保护区、八关山保护区、观象山保护区、八大关保护区、馆陶路保护区、黄台路保护区、陵县路保护区。各保护区实行三级保护措施。(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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