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落马后,善良的沈阳市民难以置信,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慕是一位“政绩”非常不错的市长,身上笼罩着耀眼的光环。
1997年,时任辽宁省主管政法、建设等工作的副省长的慕绥新,在“依法行政、廉洁奉公、牢记宗旨、报效人民”的誓言中,走上沈阳市市长岗位。
上任伊始,慕绥新即开始大搞“形象工程”,一是修建了百里环城公路,二是建成百里环城水上带状公园。此后,他进一步加大城建力度和规模,完成了包括交通主干道、立交桥、广场草坪在内的一大批项目。“显赫政绩”获取了沈阳市民的赞誉。沈阳城市建设和城市改造的做法与经验,一度使慕绥新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并于1999年荣获了联合国颁发的“人居奖”。
沈阳市民没有想到,在慕市长这些“显赫”政绩的背后,却是惊人的腐败行径。慕绥新正是通过城建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