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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护假的“篱笆墙”
2001年06月17日 02:10:19
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行动狂飙四起。打假的声势一浪高过一浪,打假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在一些地方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人们不禁要问:打假治劣究竟难在哪里?假冒伪劣泛滥猖獗的一个基本原因是暴利的驱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假烟、假药能使制假售假者获得成倍甚至十几倍、几十倍的非法利润。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在逐利心理的驱使下,利令智昏,铤而走险,参与制假售假。

  假冒伪劣生命力“顽强”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地方打假不力,甚至存在容假、护假以及腐败现象。当前一个突出现象是,有些地方制假售假已成“气候”,出现假冒伪劣一个村、一条街,生产、销售、运输、仓储、保管呈现“一条龙”的态势。而出现这种现象的地方,有的领导对假冒伪劣的危害认识不足,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有个别领导甚至认为制假售假“有利于本地经济的发展”,“是本地经济的增长点”,对制假售假活动持纵容和支持态度。更有甚者,极少数执法人员乃至领导干部被制假售假者拉下水,与他们沆瀣一气,沦为其同谋和“保护伞”。于是,在某些假货泛滥的地区便出现了企业拒绝打假,有关部门不愿打假,地方政府不想打假的局面。

  “打假”要向纵深发展,整顿和治理市场经济秩序要取得更辉煌的成果,必须拆掉护假的“篱笆墙”。我们已经有不少专门针对制假售假者的法律法规,面对护假者,也同样需要在立法上、制度上下几剂“猛药”,如建立地方政府的“打假”领导干部责任制,对某些地方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泛滥而又在限期内没有解决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失职责任。对护假者手软,就是对造假者纵容,“打假”工作也难以取信于民。在坚持谁制假,打谁;谁售假,打谁的同时,“打假”更应该明确这样一点,谁护假,打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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