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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岁孩子状告亲爹
透视一起非婚子女索赔案
2001年06月05日 10:49:48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六一儿童节里,许许多多的孩子们收获了太多的快乐,但此时,记者却不禁想到了那个远在千里之外名叫阿秋的母亲。或许在这个特别的节日里,她正眼巴巴地朝着北方,在心中为已经与自己分开半个月的一岁女儿小丽祈福着。

  几天前,北京西城区法院一名女法官向记者讲述了阿秋母女的经历。当这一真实的故事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时候,希望会有人从中得以警醒。

  千里进京告生父

  女法官说:5月16日下午1点上班时,我刚一踏进办公室,“咦?哪儿来的一个小孩呀?”只见一个特小的小孩,光着小脚丫,在办公室的地上跑来跑去,样子挺可爱的,就跟“聪明的一休”里的小一休似的,我当时还以为这是个小男孩,后来才知道是小女孩,叫小丽,才一岁一个多月。

  站在一旁的小丽母亲阿秋瘦瘦的,大眼睛,长得挺清秀,梳着马尾辫,是个典型的南方少妇。她一边递给我一份起诉书,一边说:“我把女儿从广州背来,今天刚下火车就到这里了,我们没带多少钱,希望能尽快帮孩子拿到抚养费。”

  这是一起私生女向亲生父亲索要抚养费的案件,起诉书中讲述小丽的亲生父抛下了她们母女,小丽要求其父亲李建支付其每月一千元的抚养费,直到其独立生活为止,同时阿秋还代女儿要求李建一次性支付其5万元的教育费。

  新《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应享受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小丽请求的抚养费是正当的,身为法官我十分同情孩子的遭遇,于是我让阿秋先写了一份缓交诉讼费的申请,当时就给立了案。接下来通过电话,我通知小丽的父亲李建第二天到法院来开庭。

  偷尝禁果埋祸端

  阿秋诉说:初中毕业后我只身到深圳做服装生意,1999年5月,我认识了从北京到深圳打工搞室内设计的大学生李建,他文质彬彬,就住在我的隔壁。平日里没事时,我们一些年轻人经常聚在一起打牌、闲聊天,我和李建很说得来。李建为人热情,看到我做服装生意很辛苦,忙里忙外的,他也时常帮我的忙,我们两人都是单身,深圳的朋友很少,生活多有寂寞,认识一个月后,我和他就开始同居了。

  李建刚来,工作时有时无,挣钱不多,我们在一起的生活费用都由我自己一个人出。后来,我的钱也用完了,为了进货,我管他要3000元钱,但是他一定要我写借条。我很生气,心想,我们在一起几个月了,平时买菜租房的钱都是我出,现在我没钱了他就跟我算计,我真想叫他离开,但是一想到他还没有找到工作,我又不忍心叫他走了。

  谁知道就在我没钱的时候,我却怀孕了。李建得知后让我去打掉孩子。我当时就哭得好伤心,因为我连去打掉孩子的钱都没有。李建知道我没钱,但仍没有给我钱。

  这个时候,李建却坚持要和同事一道去西藏旅游,我很生气,就跟他吵,让他以后再去,他执意不肯,一天也不肯多留,就这样抛下我走了。当时,我好想死掉算了,我整天不想吃,吃了又吐,身子弱得睡了几天。我打电话叫我的一个朋友拿1500元钱给我,准备拿掉孩子。谁知道,有钱之后,深圳又天天大雨大风的,再过几天,又因身体太差,医生叫再等等。我的这个朋友因等钱用又把钱拿回去了,万般无奈,我只有等李建回来。

  他回来后带我去医院,医生说:“肚里的孩子太大了,要住院手术,需先交一千多元钱。”他听了之后很生气,他的钱在旅游中也已花光了,没办法,他也不管我了。

  我那时候真是生不如死,所有的妊娠反应,我都不敢告诉他,他看出来了也置之不理。后来我就又去广州借钱,让朋友带我去医院做手术。朋友说:“钱我可以借给你,但打孩子的事我不同你去,因为这是大事,你还是和你哥说一声吧。”我当时真不知怎样开口告诉我哥,就又无奈地回到了深圳。李建看我还大着肚子回来,很生气,叫我离开。

  我好绝望,想等他第二天去上班死了算了,我写好了遗书,又打了个电话给我哥。早上李建上班之后,我就拿起刀片准备了断我的一生,就在这个时候,我哥来了。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第二天,我同哥回了广州,之后我的身体更差了,吃什么吐什么,后来又住了几天医院,回家之后我打电话给李建,他说:“算了,孩子留下

  来吧,等你身体好了,就回深圳来。”电话里他还说了好多关心

  的话,我的心里得到了一点安慰。

  此后,李建对我真的很好,一直到2000年春节前夕,他辞了工作回北京过春节,我也回了广州。

  春节过后,我们都回到深圳,回来之后,他很长时间才找到工作,在这期间,我一直都是借钱用,连我生孩子的钱都是我哥借的。

  苦命母女相依为命

  小丽的出生应该说是一个错误,从她还未出生就注定了要饱尝痛苦,因为她的父母没有婚姻和家庭的保障。为了生存,阿秋背着小丽继续做服装买卖,生活可想而知。李建每个月只能给付600元的生活费,可没想到,连这最基本的生活费也没能维持多久,在今年春节后李建不辞而别。阿秋在家里的兄弟姐妹中是最小的一个,她排行老九,母亲49岁才生下她,她从小就自立生活惯了,很能吃苦。小丽是在她的后背上长大的,每天她把小丽放在后背的背带里一边照看孩子,一边干活。小丽身体发育很快,很早就会爬会走路了,当地的一家生产补钙保健品的企业要招小模特做广告,看上了聪明伶俐的小丽,让阿秋带她去试镜,可是阿秋因忙于工作耽误了时间,于是失去了这样一个好机会。边工作边照看孩子,真令阿秋忙得不可开交。有一次,阿秋忙完工作回到房间里,怎么也找不到小丽了,急得她大声喊小丽的名字,到了晚上,她才发现小丽把衣柜里的衣服都掏了出来,自己躲在了衣柜里,睡着了。还有一次,小丽竟爬到三层楼的屋顶上去了,让阿秋越想越后怕。

  公婆不肯认“儿媳”

  阿秋的哥哥看到妹妹生活艰难,李建也不提结婚一事,眼看着孩子已十个月大了,哥哥决定给李建的父母打电话商量妹妹的婚事。可没想到,不打还好,一打电话,北京的公婆知道了儿子的风流事,一气之下把儿子从深圳叫了回来,坚决不认这门亲事。也难怪,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的父母怎能容得下这种事,周围的邻居都是同事,要让人知道了“老脸可往哪儿放呀?”

  李建回北京后也没有工作,自己生活还要靠父母,哪里还有钱养活女儿。阿秋无奈,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终于决定来北京找孩子的生父理论。谁知,到了北京一通电话,公婆根本就不许“儿媳”进门。阿秋也知道,结婚是不可能的,双方的家庭、学历、爱好等相差悬殊。

  阿秋在起诉书中说,她现在不是要李建回心转意,也不是要他养她,而是要他对抚养他自己的女儿负责。

  一岁孩子上公堂

  5月17日上午,在开庭的时间里,心里怀着歉疚的李建露面了。李建见到了多日不见的小女儿,小丽一见到父亲便立即上前抱住了他的腿,李建也一把抱住了小丽,亲了又亲,眼中流露出慈爱又歉疚的目光。

  像是知道决定自己今后命运的时刻到了,法庭上小丽一直表现得很躁动,先是在父母之间走来走去,法官让阿秋把孩子抱起来,阿秋习惯性地要把孩子背在背上,法官又重复了一遍让她抱起来,阿秋这才又把孩子搂进了怀里,也许是让妈妈背惯了,小丽哪里肯让妈妈抱着,她就在阿秋的怀里挣来挣去,没办法,阿秋只好又把她放在了地上,谁知她又闹着非要坐到法堂上去。最后,法官还真让她坐上了法堂,小丽这才老实了一会儿,目睹着这个决定她命运的时刻。

  法庭上,李建承认他很喜欢孩子,他对阿秋也有感情,但是就是从来没有过结婚的打算,他很内疚,他说自己因为一时寂寞,感情冲动做下了荒唐事,因为当时太年轻,现在后悔莫及,看到可爱的女儿,他心中难以割舍,为了女儿的前途,李建在法庭上提出要自行抚养女儿。

  经过法院的一番调解,最后阿秋终于同意把小丽交给李建抚养。法院当时就给他们出具了判决书,判决书中指出:原告阿秋与被告李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已形成非法同居关系,依法予以解除。判决双方之女小丽由被告李建自行抚养,被告李建给付原告阿秋经济补偿费5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李建负担。

  母女亲情难割舍

  在法院办理完一切手续后,阿秋把女儿小丽交给了李建。在法院呆了一上午的小丽又困又饿,这时甜甜地睡在了父亲的怀抱里。她哪里知道,此时她可能将永远地离开母亲。阿秋一步一回头眼含泪水离开了法院大门,之后,她买了当晚11点的火车票,打算离开北京回广州。在离开前,她不禁向李建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想再见一下女儿。电话里,李建没有同意,说中午刚分开,怎么又见,不行。

  思女心切的阿秋急了,竟退掉了当天的火车票。第二天一早,阿秋又来到法院,求法官说情让她再见一下女儿,否则她将推翻原决定,要求变更为她抚养。法官告诉她,小丽虽是非婚生子女,但是享受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等判决生效后,她随时可以请求变更抚养,孩子永远是你和李建两个人的,不因为你们解除了同居关系,就不能变更抚养。法官还告诉阿秋,新《婚姻法》还规定了探视权,如果李建不让她探视,她随时都可以起诉,要求探视。

  听了法官的解释,阿秋激动的心渐渐平静下来,在法官的主持下,当天下午,阿秋终于在法院又见了女儿最后一面,但抱孩子来的不是父亲,而是李建的朋友高强,孩子在高强的怀里摇摇欲坠,一看见妈妈就扑了过来。阿秋给女儿买了一大包奶粉、衣服等,并偷偷在东西里塞进了1000元钱,作为母亲,她生怕女儿受委屈。

  短短一个小时转瞬即逝,小丽又被抱走了,阿秋拖着疲惫的身子冲了出去,一脸的茫然,一直追到再也看不到女儿的身影,看得出她的心在流血,连目睹这一切的法官心里都不是滋味。小丽有何罪!

  送走了女儿,阿秋返回到法院,给法官深深地鞠了一躬,她走了,她发自内心地说了一声“谢谢”,流着泪消失在法院的大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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