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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委托广发管理亿元资金
2001年06月02日 02:01:36

据上交所信息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委托方)2001年5月31日与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受托方)签订的《委托资产管理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委托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委托期限为2001年6月4日至2002年6月4日,委托范围:国内证券交易所发行及交易或即将挂牌交易的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工具。收益分配及佣金提取方法:若委托资产年收益率低于6%,受托方将不向委托方收取管理佣金;若年收益率超过6%,则超出部分的50%作为受托方管理佣金。(据上交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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