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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民警张杰的主凶张凯一审被判死刑
2001年05月23日 00:57:34

戴谦宪权良雷

本报讯为贯彻“严打”方针,展现“严打”声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公开宣判6案23犯。其中,暴力拒捕、杀害莱西市民警张杰的主凶张凯,被一审判处死刑。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秦建明、封德林、封太师、封海杰四人合伙在莱西市收购猪皮,为垄断市场,四人共同出资一万余元,雇佣10岁的张凯及徐飞鹏、李忠漠、刘某等人对当地其他收购猪皮的经营者进行殴打恐吓。2000年6月14日上午6时,张凯、刘某等人携带短剑、铁棍等作案工具,窜至莱西市南岚镇集市上,伺机对到此收购猪皮的李某某进行殴打。李某某发现这伙人后,遂向唐家庄派出所报案。该所民警张杰在带领联防队员张某某盘查抓捕时,被告人张凯暴力抗拒,并持短剑朝张杰左胸猛刺一剑,将张杰刺死,并将张某某背部刺伤。经法医鉴定,张杰系被刺伤左胸部后,致脾静脉、门静脉破裂,大失血死亡。

  莱西市公安局在此案发生一个月后,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将逃跑至此的张凯抓获。另外,还抓获了涉及此案的刘某,对其他两名涉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正在抓捕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凯抗拒抓捕,持剑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秦建明、封德林、封太师、封海杰、徐飞鹏、李忠漠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另外5案中,故意杀人犯吴秀芳、抢劫犯安庆财分别被一审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盗窃犯葛洪涛、贪污犯徐文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有期徒刑14年等。(戴谦宪权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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