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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达线生“服从分配”有学上
(04/28 11:24)
今年高中招生中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其后续志愿中将提高一个分数段录取。

  今年高中录取时,按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部分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可结合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分批次录取,凡被上一个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个志愿的录取。报考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其第二、第三志愿或兼报志愿录取时,提高1个分数段(10分)录取。往届生提高一个分数段(10分)录取。

  凡未被志愿学校录取,但达到了市内四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招生最低录取线,并填写了“服从分配”的考生,由市教育局统一调拨到招生仍有余额的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市内四区职业学校严格按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联办单位的职工子女可降分录取;对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降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