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教育局确定了4类学生在今年的中考中可以享受加分待遇,加分幅度最高可达5分。同时还确定,自今年开始,省级音乐艺术考级等级证书获得者不再加分。
可享受加分的四类学生是:一、2000、2001年度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特长生加5分;二、1999年、2000年在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的科技、计算机竞赛(中小学生创造活动竞赛、“飞向北京”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竞赛、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探索活动、“全通达”杯计算机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加5分;全国二等奖、全省一等奖加4分;全国三等奖、全省二等奖、全市一等奖加3分;三、2000-2001学年度在全国初中数学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全国初中应用物理知识竞赛中获山东赛区特等奖、全国初中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知识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全国一等奖、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全国一等奖的,分别加5分。
另外,革命烈士子女、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少数民族子女、台湾籍子女加5分;以上考生升高中总分低于全市最低录取线10分以内的,可由市教育局统一调拨到一般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照顾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