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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坷反贪路
[4月2日 2:28]
1988年底,时任湖南省人大代表的陈荣杰接到了碧波商场职工的联名举报信,检举商场经理蒋艳萍贪污公款5万多元的事实。经过一番调查了解后,陈荣杰于1989年2月向《湖南日报》写信反映蒋的贪污事实,此信被摘要以《这叫经济效益好吗》为题发表在《湖南日报》内参上。但蒋艳萍毫发未损。

  不久,碧波商场全体正、副柜长以及会计和仓库保管员,又联名向所属区检察院举报蒋艳萍的犯罪事实,但这次举报仍然没有将蒋艳萍告倒。蒋艳萍在商场职工大会上公开叫嚣:“现在又有人告我的黑状,但那是自不量力,不论你告到哪里,都有我的人,到最后只能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蒋艳萍甚至以“改革”为名,将10个举报过她的人全部赶出商场。

  1990年12月,被逼得走投无路的碧波商场职工罗润芝、廖一恒、河运球等人再次向陈荣杰求助。1991年2月17日,陈荣杰经过再一次的调查取证之后,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写信检举蒋艳萍的贪污问题。1991年4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给陈荣杰回了信,这给了陈荣杰很大的鼓舞。

  为斗贪官,1991年9月,陈荣杰赴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蒋艳萍的问题。10月9日,他收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的回信,“您两次送来的关于蒋艳萍有关经济问题等材料,我们已转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请您直接同该院联系,感谢您对检察工作的支持。”收到回信后,陈荣杰信心大增。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那样顺利。当长沙市检察院对蒋艳萍展开调查时,却传来了她被提升为省建六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的消息。身为副厅级干部的蒋艳萍就这样堂而皇之地逃避了来自市里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