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3月15日电鞍山市首起绑架“网友”勒索巨款案一审日前审结。被告人李海廷、许宏喜、赵辰伟、赵艳民被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13年和12年,并对4人处以不同数额的罚金。
23岁的许宏喜是山西省太原市郊区农民。2000年8月至9月间,许来到鞍山,在网吧结识了女网友小奚。许了解到奚家有工厂,家境富裕,于是产生绑架富家女勒索钱财的念头。许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来鞍山打工的河南人李海廷,又找来山西老乡赵辰伟、赵艳民帮忙。2000年10月25日,许宏喜等四人绑架了小奚。10月26日6时许,许宏喜给奚家打电话索要100万元赎金。当天夜晚,由李海廷从奚父手中获取30万元赎金后才放了小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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