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今晨晚报专电四川省岳池县农民郑尚华想给儿子送上一件上档次的礼物,却意外地给自己“送”来10个月牢狱,日前,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将郑尚华逮捕,对此,郑尚华悔恨不已:“这都因为我是法盲。”
43岁的郑尚华系岳池县北城乡庙儿坝村农民,只有小学文化的他脑海里的法律知识少得可怜。在外打工的他去年底在某度假村的废品堆中发现一支火药枪,他知道儿子喜欢舞刀弄枪,眼看儿子要过生日了,又向他闹着要生日“礼物”,于是他认定这火药枪是最好的“礼物”。去年12月28日9时许,郑尚华将火药枪偷偷地藏在编织袋里,不料却在成都市火车北站客运中心被安检人员当场查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