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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增加刑法罪名
见死不救有罪
[3月10日 1:18]

尚晓宇

本报综合消息截至3月8日,共有一百余名代表就增加刑法罪名提出4份议案。这4份议案建议刑法再增加4个新罪名,其中包括“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

  现在,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等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造成的社会影响相当恶劣,在有些国家早已有此类立法。在这次人代会上,刘如琦等32位代表也就此提出议案,他们建议在刑法中增加“见危不救和见死不救罪”,立法内容应包括犯罪行为的法律界定和惩治条款等。(尚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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