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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枪杀在押犯
陕西四民警被判刑
[3月10日 1:18]

晓文

本报综合消息陕西韩城枪杀在押犯案4名涉案民警分别于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

  陕西渭南市中级法院一审查明,1999年9月,韩城监狱在押犯孙定奎脱逃后,被警方在北部山区的盘龙乡抓获。原韩城监狱副监狱长张开录在押孙犯返回的路上,授意马社利(原狱政科副科长)、李红忠(原二分监区长)、民警高恩民等就地“处理”了孙定奎。马社利打开孙的背铐,命其在距车几米远的沟边解手,马、李、高分别持手枪向孙连发20枪,孙当即中弹身亡。事后,以孙逃跑为由掩盖真相。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开录有期徒刑15年,马社利、李红忠各12年,高恩民8年。(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