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市医改办昨日公布,按国家有关疾病归口管理的要求,市区部分大病患者门诊就医今后必须到专科医疗机构定点就医。
肝炎患者门诊定点在传染病院;精神病患者可在市精神病院、麦岛精神病院、崂山精神病院(中韩)任选一家;结核病患者抗痨治疗可在市胸科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市结核病防治所)、山东省纺织系统结核肺病研究所(青纺医院内)、市南区结核病防治所(云南路182号)、市北区结核病防治所(延安三路中药厂附近)、四方区结核病防治所(四方区医院内)、李沧区结核病防治所(京口路42号)。上述患者在申办《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家医疗机构定点。咨询电话:5756030。(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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