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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离退休职工购房养老两不误
[3月6日 2:26]

均据新华社

一些已经离退休多年的老职工现阶段往往面临购房、养老双重压力,能否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让他们既能拥有宽敞舒适的住房,又能享受高质量的老年生活?在政协社会福利组的小组讨论会上,刘启林、张文范委员就如何完善“以房养老”办法出招。“现在我国进入老年社会的速度越来越快,老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何保证老人享受高质量的晚年生活,需要全社会关注。”张文范委员首先点出话题。他说,已经离退休的许多老人特别是工薪阶层老人,如果子女收入不高、自己积蓄又不多,即便以成本价购买现有住房压力也很大。

  “买房吧,养老的钱就成了问题;不买房交房租吧,每个月也有不少的支出。这些人的退休金就那么一点,怎么办呢?”张文范委员忧心忡忡。

  “其实是有办法的,就看怎么操作,因为房子本身就是一笔有效资产。”刘启林委员接着说。

  “现在许多人买房不是在银行贷款然后分期偿还吗?如果换一个思路,把分售给职工本人住房的产权直接卖给银行或保险公司,当然要去掉折旧后测算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或者由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然后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按月付给职工一定数目的房费,双方可以商定一个分期付款的年限,如果不到这个年限房产所有者去世,则房屋产权由银行或保险公司获得,因为它要承担投资风险,这样不就解决了购房、养老两不误的问题,即以房养老。”刘启林委员一口气把他的设想说了出来。

  “当然这也有一定的弊病,比如子女继承遗产的问题、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心受到影响等。”他沉思了一会儿说。

  “现在的年轻人贷款买房,到时大都能还清贷款,这一办法主要是针对现阶段收入不高的老人。如何操作可以再探讨,也可请教一下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人。”其他委员也提出各自的看法。(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