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外企办主任林秀清不愿向记者透露去年全市三资企业中,因劳资纠纷导致的停工、罢工事件到底有多少起,但她介绍,如今在我市的三资企业中,特别是外资企业,劳资矛盾已非常突出,对部分企业来说,已经到了“生死攸关”的地步了。
林秀清认为,引起劳资冲突的主要原因当属工资偏低。毋庸置疑,外方来我国投资,往往是看重中国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但如果这个“廉价”过了一个度,就可能成为引发劳资冲突的导火索。通过考察国内外的不少企业发现,在同一岗位上,中方职员的工资一般是外方工资的1/50-1/30。
另一方面,一些三资企业的工资制度很不正规,工资不透明、“红包”化,发多发少看老板的脸色;工人加班加点干活,老板的种种“加薪”承诺到最后不给兑现等等,这些都会激发劳资冲突。
如果能使职工工资水平定在企业成本的合理水平上,使投资方满意,职工也满意;如果把工资的多少、工资评定的方式、工资的发放形式等等都能通过“合同”事先约定好,投资方、职工都不得随意反悔,那无疑会大大降低劳资冲突的发生。在此基础上,“工资协商制度”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