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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国家3000余万元武汉又判一个“牟其中”
[2月23日 2:27]
武汉消息日前,武汉市中院以信用证诈骗罪判处广东人林伟哲有期徒刑10年。巧合的是,这位诈骗国家3000余万资产的巨骗,使用的手法与有“大陆首骗”之称的牟其中当年的信用证诈骗方法极其相似,且均在武汉作案。

  林伟哲案发前同时任汕头保税区安华贸易公司和汕头经济特区生产资料贸易公司(下简称汕头生资公司)的法人代表。1997年11月,他因涉嫌信用证诈骗,被武汉市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理查明,1997年1月,林伟哲指派下属以汕头生资公司名义,与湖北服装进出口公司签订了虚假代理进口1000吨铝锭的合同。随后,林伟哲通过美国一家中美合资的企美公司,由其出具一系列信用证附随单据。

  为将假戏做真,林伟哲预付服装进出口公司保证金200万元,后者委托中国银行武汉分行,向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开出了金额折合1398万余元人民币的信用证。企美公司将信用证货款贴现后,现金全部被林伟哲存入银行账户。

  同年4月16日,林伟哲又以相同手段将服装进出口公司开出的2449万余元信用证货款据为其公司所有。除后来私下还给服装公司的1000万及650万保证金,林共骗走服装进出口公司300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除对林判刑,还对其两家公司各处罚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