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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养“二奶”又殴其致死
闽一民警被判死刑
(2/17 11:48)
本报福州消息日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包养“二奶”并将其殴打致死的尤溪县公安局后勤保障科会计,公安民警陈振明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两年前,家有妻室的福建省尤溪县公安局后勤保障科会计陈振明与到该县城关镇打工的19岁女工蔡某相识,并为其租了一间民房居住,将其包为“二奶”。

  2000年10月13日凌晨,陈酒后至蔡住房发现蔡不在,疑其有外遇,对己“不忠”。蔡某回家后,二人发生争吵。陈振明殴打蔡某,致其身上多处受伤,头部严重损伤。后在“110”帮助下,陈将蔡某送到医院抢救。蔡某因颅内大出血不治身亡。陈振明当即逃走,至当日下午又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