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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县政协常委实为恶势力头目
(2/16 11:28)
本报杭州消息身为政协常委,竟是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头头。近日浙江金华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汪有贵有期徒刑7年,他的15名党羽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汪有贵是土生土长的金华县汤溪镇人,原是金华县金兰水库渠道管理所工人。早年因承包当地水库搞水产养殖,渐渐发达起来,先后当上县总商会汤溪镇分会长、县总商会副会长。1997年他当上了县政协常委,成为当地红极一时的“名人”。

  1993年以来,发迹后的汪有贵日渐目无法纪,在当地纠集了一帮“弟兄”,经常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直接被殴打者有近60人。1998年4月,汪有贵带人到浙江九峰酒厂,因为无人理睬他,就对该厂厂长进行殴打,对前来劝阻的人也是给以一顿拳脚。汪有贵一帮人还借口各种理由多次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数额近10万元,其中汪有贵本人敲诈勒索数额就达8万元。

  这个恶势力团伙在当地搅得百姓不得安宁,慑于他们的淫威,去年年底公安干警在查破此案时,起初竟无一人敢出来作证,3名曾被该团伙殴打致伤的受害人,当时还躲起来,生怕又惹出祸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