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妤李铧
刘某经常在张某开的一家酒店喝酒,但常因付不起酒钱而赊账。为了能经常从张某处得到酒喝,刘某许诺搞些花生油等物送给张某来抵债。去年12月17日晚11时许,刘某再次来到张某处喝酒时,张某问他何时把花生油等东西拿来,刘某害怕断了“酒源”,遂到他的工作单位大连路某商店,揭掉房顶的瓦,跳进商店,偷了价值200余元的花生油等物,又放火将店内各类调料点燃后逃跑,造成商店经济损失2000余元。(闵妤李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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