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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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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版
酱油醋须亮“出身”
(2/1 12:18)
本报讯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有关部门日前公布了酱油、食醋的酿造与配制标准,从9月1日起,酱油和食醋的出售都必须标明是酿造的还是配制的,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长期以来,酱油、食醋只有行业推荐性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特别是没有明确区分“酿造”与“配制”,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本无法得到保障,假冒伪劣产品也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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