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 團伙作案分工明確 據了解,在張某和哥哥的帶領下,12人組成的團伙聚集在位于通真宮路的公司內,以非法討債作為他們的主要業務。2009年9月14日,經李滄檢察院批準,張某以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逮捕,同一天張某某等8人也因涉嫌參加黑社會組織罪一同被捕,隨後不久趙某等3人也先後被捕。 庭審現場,法官對每名犯罪成員進行了詳細詢問,當 案情 為了討債逼人喝尿 2009年8月初,張某受債主委托向楊某追債。2009年8月2日下午,張某某等人將楊某約至市北區威海路見面,並將楊某強行帶到京口路某酒店內,由呂某等人輪流看押。在接下來的兩天,張某指使譚某等人輪流看押楊某,並監視其外出籌錢還款。到了8月5日凌晨,張某、呂某強迫楊某脫光衣服,並向其身上澆涼水,此後又強迫楊某喝尿、舔張某腳趾等多種方式對楊某進行侮辱。 除了非法討債,打架斗毆、敲詐勒索也是這12人團伙的家常便飯。2009年8月17日,張某安排李某、牟某、王某等人外出替人討債,他們駕車行至東山四路與南嶗路路口時,發現周某駕摩托車載著欠款人路經此處,就將周某逼停,周某害怕想跑,結果李某等人誤以為周某就是欠款人,將周某鼻梁骨打斷。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李滄法院將擇日宣判。 記者 原野 攝影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