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組成討債公司,討債時扒光受害人衣服澆涼水,逼受害人舔腳趾,對受害人敲詐勒索……昨日上午10時,李滄法院在大山法庭公開審理這起涉黑團伙犯罪案,1 2人分別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等多項罪名。記者了解到,這12人中,除“扮演”領導者的張氏兄弟倆外,其余人分別擔任業務經理、業務員,可謂分工明確,組織嚴密。 人物 1 昨日上午10時,庭審正式開始。12名被告人依次出現在庭審現場。記者了解到,這12名被告中有4名是黑龍江人,4名萊州人,3名青島人,1名內蒙古人,每名被告都有個綽號。年齡最大的39歲張某某綽號 “二哥”,他和綽號“小三”的弟弟張某均為黑龍江佳木斯市人,年齡最小的溫某不滿22歲。在這12人當中,記者發現8人有過前科,1984年出生的呂某16歲時就因犯搶劫罪被當地法院判刑6年,大都是二進宮、三進宮。他們都是互相介紹,聚集到一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