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山王強 高局長您好,懇請您能夠幫助我解決問題。在此非常感謝您。 《非法佔用承包土地》一事,在04年-09年沒有得到任何答復的情況下,被迫無奈,我與2010年1月11號到達北京。將此事情送達中國國家信訪局。 我在2010年1月27號接到即墨市高立強局長的電話,預約在28號上午8︰30到信訪局見面。我與29號將材料送達即墨市信訪局。未果。 我在2010年3月15號再次打電話給高立強局長,詢問該事情,沒有結果。 非法佔用承包土地 致即墨市龍山街道辦事處黨委︰ 我是即墨市龍山街道辦事處後東葛村村民︰王岩;王志強。總共擁有承包口糧土地︰(3.85畝)。土地坐落于︰(現地址)︰龍山即發工業園內。 2003年,在未經我二人同意的情況下,即發集團負責人張某帶領其建築人員強行在我承包口糧土地上開工建設。建築的當天我即向龍山街道辦事處黨委反映此事,未果。 2004年至2008年期間每年不間斷信訪此事,(有詳細記錄,見附件)。 2008年5月22日遞交即墨信訪局和龍山街道辦事處信訪辦公室,龍山街道辦事處信訪辦公室隨即受理並且給予《信訪協議書》,我于2008年8月25日再次到龍山街道辦事處信訪辦公室,至今未果。希望即墨市龍山街道辦事處領導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為人民服務職責,制止違法佔用承包土地。盡快退還承包口糧土地,並且給予我們合理補償。 謝謝! 即墨市龍山街道辦事處後東葛村村民︰王岩 王志強 聯系電話︰13656398159 電子信箱︰wzqw-888@163.com 2009-10-12 備注︰該事情已經連續6年,以信訪形式遞交青島市信訪局 即墨市信訪局 ,龍山街道辦事處信訪辦公室。 以電子郵件形式發往山東信訪局 國家信訪局 附件一︰目錄︰(時間;地點;辦事人員) 2004年10月8日︰到即墨市人民信訪局和龍山信訪辦公室。 2005年6月2日11︰48︰收到青島市人民信訪局電子郵件。 2005年6月20日︰收到即墨市人民信訪局信件 2005年6月21日︰到龍山街道辦事處信訪辦公室。 2005年6月22日︰發信件到中國國土資源部。 2005年7月17日︰到後東葛村委,村兩委接受上訪信件。 2005年7月18日︰到龍山信訪辦公室,後東葛村兩委︰王和理;劉宗禮到現場。 2005年11月7日︰接到龍山信訪辦公室電話,未果。 2006年12月18日16︰28時︰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給青島市人民信訪局,市長信箱。 17︰04時︰jmtszx@163169.net17︰06時︰m-jm@gov.qd.sd.cn 2006年12月17日︰到龍山街道辦事處信訪辦公室。 2006年12月27日︰到即墨市人民信訪局。(發現冒名頂替簽字,結案上訪卷宗) 2006年12月28日︰到即墨政法委反映此事。 2006年12月28日︰到龍山派出所報案。(徹查冒名頂替簽字凶手。上午10︰00。) 2007年10月10日︰到即墨市人民信訪局和龍山信訪辦公室。 2007年10月19日︰到青島市人民信訪局。 2007年11月5日︰到青島信訪局;青島國土資源局。 2008年5月22日︰到即墨市人民信訪局和龍山信訪辦公室。 龍山信訪邴主任接訪並且簽署《信訪協議書》。後東葛村兩委︰王和理;劉宗禮到現場。 2008年8月25日︰到龍山信訪辦公室。詢問辦理結果,未果。後東葛村兩委︰王和理;到現場。 2008年11月13日︰到即墨市人民信訪局。 2008年11月13日︰到振華街發送特快專遞13份。(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信訪處;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山東省國土資源廳;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查廳;農業部辦公廳信訪處;中共中央紀委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檢查部;中共山東紀委山東省檢查廳;國家信訪局辦信二司;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信訪辦公室;山東省農業廳;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委省政府信訪局;民政部信訪辦公室;) 2008年11月26日︰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信件,告知已將信訪信件轉山東省人民政府。 2008年12月2日︰上午10︰00接到即墨市國土資源局檢察科劉科長的電話,詢問土地坐落, 2009年1月6日︰發送電子郵件到國家投訴受理辦公室。 2009年1月13日︰到龍山信訪辦公室簽署《信訪舉報雙向承諾書》。 2009年1月14日︰收到國家投訴受理辦公室信件。 即墨市龍山街道辦事處後東葛村村民︰王岩 王志強 2009年10月26日 附件二︰復印件及數碼照片︰ 高愈琛 此事請咨詢信訪、國土資源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