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tigerwang 請問現在河馬是保障租賃住房的分配進行到哪一部了?我是2月底第一批遞交的申請,按原計劃早應該看房選擇戶型了,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消息呢?居委會街道都不了解現在的進度? 杜本好 您好,非常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對3月19日前我市首批提出公共租賃住房配租申請的家庭,目前民政等相關部門已完成了對申請家庭收入和財產等狀況的審核,區住房保障機構將于5月5日前,完成對申請家庭的復審。符合條件的,將復審結果申請地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0年5月6日至5月20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報市住房保障機構備案。市住房保障機構將于5月31日前對申請家庭情況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2010年6月2日,根據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評分標準,對申請家庭進行綜合評分,並依據申請家庭人口狀況對應其應配租房源戶型標準,將備案家庭按評分由高到低進行分類排序。2010年6月4日,將分類排序情況在青島新聞網公示,公示期限為2010年6月4日至6月8日。計劃2010年6月10日,以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各區的入圍家庭的選房順序。入圍名單及選房順序通過《青島日報》予以公告。 解決李村違章房問題 局長好︰09年為了照顧岳母,我妻子在市南區買了一套老房子。今年初,岳母過世,我準備把這套剛買的房子賣掉。在找好了買家,在去交易中心掛牌的時候,有關人員告訴我,因為是分戶的房子,所以這套房子暫時不能賣。在這里,我想問︰分戶又不是我分的戶,跟我有什麼關系?交易中心現在不讓我賣,那為什麼我買的時候,交易中心給原房東和我辦理了過戶?再說,我把錢也給原房東了,交易中心也給我們雙方辦理的過戶手續。我依法納稅,我是通過買賣取得的房產證,我受到物權法的保護的啊!交易中心有什麼權利不讓我賣房子?請問,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還懂不懂物權法?他們有沒有這個不讓我賣房的權利?請領導多給中心的工作人員普及一點物權法的知識,請尊重物權法,不要當法盲!!! 杜本好 您好,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支持。我市辦理私有住房產權分割登記,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分割的房屋是非成套住宅;二、申請分割的房屋未被列入拆遷凍結範圍;三、分割後各登記基本單元的建築面積不低于19平方米或使用面積不低于13.8平方米。分割後房屋必須有固定界限,能獨立使用,且不改變或破壞原結構間。對符合上述條件的分割登記,仍可正常辦理;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分割登記,全部停止辦理。前期,部分申請人通過法院訴訟和強制執行方式申請辦理了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分割登記。目前,在上級法院的要求下,各級法院均已停止辦理該類案件;對于已經辦理的案件,各辦案法院正在重新審查。法院審查後撤銷原執行文書的,我局將根據法院司法文書撤銷相應的房屋登記。因撤銷該房屋登記給申請人造成損失的,申請人應通過司法程序要求相關當事人賠償損失。另,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正在對利用法院訴訟和強制執行方式涉嫌違法、違規分戶的案件進行深入調查,我局將按照最終的調查處理意見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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