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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文規定最少捐半月工資 你“被捐款”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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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4-26 15:49:51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被捐款”(圖片來自百度)
   >>>>>>相關貼文︰你“被捐款”了嗎?

    近日,筆者听到部分朋友反映,他們“被捐款&rdqu

o;了。少則一兩百,多則幾千,直接從當月工資扣除。

    所謂“被捐款”,顧名思義,就是強迫性地捐款,或者捐款數額超出自己主觀意願的強制募捐。原本,捐款一詞充滿著愛心與希望,是大愛無聲最真實的體現,然而,在全國人民倡議為災區捐款,為重建美好家園而伸出援助之手時,某些不和諧的聲音也頻頻發出,比如“被捐款”。

    筆者的朋友小玲供職于江蘇某建築研究單位,屬事業單位。玉樹地震發生後兩天,他們單位開始組織大家捐款。本是件表達善心的好事,小玲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因為,她“被捐款”了。單位明文規定,根據職員級別,捐款數額被嚴格規定。小玲是去年才進單位的新職工,按照她的級別,捐款不得少于700元,也就是她的半月工資。“為災區人民捐款無可厚非,但這樣被強行執行,實在心里不舒服。”小玲告訴記者。

    “被捐款”事例並不少見。“我們被捐500元。”“單位發文︰縣級500,科級300,科員100”“某人民醫院︰副高500,中級300,初級100“我們學校也捐款了,也是二級捐款100,一級捐款300,高級捐款500……在網上,這樣的帖子隨處可見。今年二月份,就有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教師投訴,他們每人被強行要求出兩個月工資計4000元左右。某高校老師也告訴記者,他們本次玉樹地震“被捐款”一個月伙食費,直接從飯卡扣除。

    捐款本是件傳播愛心的善舉,如今卻成為某些領導或單位好大喜功相互攀比的工具。你們單位捐了一千,我們單位必須要捐到一千五。捐款,也成了行政干預的犧牲品。

    跳出捐款本身來看,“被捐款”行為傷害了民眾的慈善熱情,傷害了中國脆弱的慈善文化和慈善生態。中華慈善總會統計發現,目前每年收到的捐贈大約75%來自國外,15%來自中國的富人,10%來自平民百姓。所以,對中國本不穩固的民眾慈善基礎,我們應該做的是想辦法怎麼呼吁更多的人加入到慈善捐款,怎麼保護好中國的慈善捐款環境,怎麼培養出更穩定的慈善文化。

    慈善文化應該是慈善最內核的東西,因此要培植出成熟的慈善文化,需要多方努力,比如在善款的流向上保證公開透明,而最不該的就是權力逼捐,否則,不僅弘揚不了慈善文化,對本已青黃不接的慈善生態來說,反而是一種沉重打擊。(孫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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