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五一將到,為了多享受幾天小長假,不少人開始求購醫院病假條。與此同時,一些人將“出售全國三甲醫院病假條、病歷……”的廣告公然掛到了網上。記者調查發現,這些人多以快遞交易的方式拒絕見面,其提供的假條也與醫院開具的有些區別。對此,律師表示買賣病假條者都涉嫌違反法律,甚至構成欺詐罪名。 為多享幾天長假網上求購病假條 “我在青島一家外企上班,和朋友約好五一雲南七天游,可單位只 根據網友提供的線索,記者聯系到一名專門出售全國三甲醫院病假條的顧姓男子。對方表示,開病假條得先說明想請假的天數,他們好根據天數來編寫病情。“再提供你的姓名和年齡就行了,200元一張,休多少天都一個價。”這位顧先生稱,除病假條之外,他還提供住院收據、費用清單、病歷、門診票等報銷憑證,絕對保真。記者提出當面交易時,對方卻以身在外地為由拒絕了。“我們都是通過快遞交易的,假條開出來先傳給你看,先付款後郵寄。” 假條開錯名稱院方稱是假的 隨後記者胡亂編了一個名字給對方發送過去,第二天顧先生回復稱假條已開好,並發送照片到記者郵箱,同時附上了自己的銀行賬號。記者看到該假條並非照片而是一張PSD格式的圖片,上面寫著青島市第一人民醫院,旁邊有病案號,落款是醫生李莉的簽名和該醫院的紅色印章。據了解,青島沒有第一人民醫院只有青島市開發區第一人民醫院,且該醫院的心內科並無叫做李莉的醫生。記者將該圖傳給平面設計的朋友查看後,得出的結論是“該假條是電腦合成圖”。記者以此質問那位顧先生時,對方卻再也沒有回話。 “現在醫院請假條的病案號都是打印的,沒有手寫的了,而且病假條分為正副兩聯,這個明顯是假的。”醫院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只有在醫院看病後醫生才會根據病情為其開具請假條,因假條的副聯要在醫院存檔,且落款有醫生姓名和印章,一旦出了問題要追究到相關責任人,因此鮮有醫生會無故開具病假條,至于費用清單、門診病歷等更是絕無可能流到院外。 律師提醒︰ 買賣病假條違法市民千萬莫觸及 某醫院的醫護人員透露,若和醫生相熟的確可憑空開出病假條,但卻少有醫生將其作為商品長期出售。而門診病歷、費用清單等更要在醫院看病後才能出具。“這些在醫院都有存檔,不看病就開出來的不可能是真的。” 對此,山東華魯律師事務所的隋思玉律師表示,病假條不屬于商品,因此不能作為商品來出售。“雖然在法律中似無明文規定禁止買賣病假條,但類似行為顯然違反了法律的誠實信用原則。”隋思玉說,買取病假條的人本身就對其所在單位構成了欺詐,而銷售方的病假條若是真的,也涉嫌欺詐。如果是假的,甚至構成涉嫌偽造事業單位公務公章罪。他提醒道,該行為的本質就是違法的,市民切勿貪小便宜吃大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