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號:398】nengminkanfangzi 請問局長關于托管班亂辦班的問題怎麼解決 近幾年隨著學校托管停止後,出現了許多托管,他們現在不僅托管學生還辦起了輔導班,難道這樣的做法真沒有辦法去管理嗎? 教育局回復︰為解除雙職工家庭的後顧之憂,保障小學生健康成長,2009年,青島市在全國同類城市中率先以市政府名義出台了《關于加強市內四區小學生學校托管工作的通知》(青政辦字【2009】107號),在市內四區全面實施小學生學校托管工作,明確了小學生托管的性質、任務、內容和要求,切實解決了部分小學生放學後無人看護的難題。目前,市內四區小學均按照《通知》精神,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實施了托管。這項措施解除了群眾的後顧之憂,受到群眾的稱贊。為切實保障中小學生的健康成長,下一步,我市將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小學生托管工作︰一是不斷提高學校托管的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學校托管制度,豐富學校托管內容和形式,形成具有青島特點的學校托管工作模式。並對小學生托管工作進行督查,督促學校認真落實文件要求,滿足學生家長的需要。堅決糾正“被不需要”現象的發生。二是在現有工作基礎上不斷加強和推廣社區托管。借鑒上海、深圳等地的經驗,在全市具備一定條件的社區積極開展托管工作的有益試驗和探索。三是加強社會托管班的監管。向市政府建議,研究制定社會托管機構的衛生標準、消防標準,組織由教育、工商、公安消防、衛生、物價和街道等部門依據行業標準定期或不定期聯合整治,對托管企業、個體工商戶作全面摸查、清理整治。 【貼號:400】留言板 陽光工資? 我們平度高中教師績效工資,一點音訊也沒有。我現在所說的是陽光工資什麼時候發點? 教育局回復︰現行的教育管理和財政投入管理體制以各縣市為主。2006年以前,縣域內教師工資待遇水平不一致,影響到教師工作積極性的提高和隊伍穩定。歷年來,各級政府重視教育、關注教師,不斷加大教育投入,2006年,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青島市所屬區市已實現了縣域內統一工資發放項目和標準。 按照國務院部署,義務教育學校從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其他事業單位從2010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目前,國家還未出台相關政策,待政策出台,將根據省、市統一布署,做好貫徹落實。 【貼號:401】尋尋覓覓188 建議青島增加公辦幼兒園的數量 目前青島有2000多所幼兒園,只有21所公辦幼兒園,佔1%的比例。普通市民的子女,想要進入公辦幼兒園,是難上加難。而私立幼兒園辦園質量參差不齊,收費昂貴。幼兒園作為義務教育的前身,是每一名小市民進入學習生涯的必經之路,昂貴的收費,給普通百姓帶來很大的壓力。目前,多數家長同時背負著沉重的房貸,承擔著養老責任,幼兒園高昂的收費,更使百姓在繁重的生活壓力之下,增添了又一層枷鎖。據說,北京、鄭州等城市已經在醞釀增加公辦幼兒園的比例,建議青島也適當增加公辦幼兒園的比例,使普通百姓也能進入公立幼兒園。 教育局回復︰學前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國家明確規定,由政府辦園為示範,社會各單位辦園為主體。目前我市90%多的幼兒園為自收自支、自負盈虧單位。市區的170所幼兒園和200余所家庭托兒所中只有21所財政撥款的公辦幼兒園。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辦幼兒園的收費由政府限價,自收自支幼兒園的收費是按照成本自主核算,並到物價部門備案。我們將在進一步調研的基礎上,積極向有關上級部門反映, 爭取加大學前教育投入,以減輕家長負擔。據統計,我市市區80%的托幼園所每月收費在500元之下,收費不是衡量教育質量的標準,有些收費標準較低的幼兒園,一樣可以得到很好的發展。 【貼號:404】尋尋覓覓188 合江路小學和丹東路小學合並問題 徐局長,听說合江路小學可能並入丹東路小學,請問是這樣嗎?如果合並,可能會在哪一年?附近小學生的入學問題怎麼解決?我在嫩江路。非常感謝。 教育局回復︰您好,小學的報名學區以當年發布的招生公告為準,請在報名當年咨詢市北區教體局。 【貼號:408】留言板 請慎重進行小學初中的合並工作。 初中生處在青春發育期,有些行為會對小學生產生不良影響。另外,初中生的活動範圍和活動力度都較小學生大。如果在一起,會沖撞低年級的學生。 教育局回復︰你好!你的意見我們會很好地研究,並在實踐中充分考慮。謝謝你對教育的關心。 【貼號:414】留言板 萊西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為啥2010年1月才發 教育局回復︰國務院規定,義務教育學校自2009年1月1日實施績效工資,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規範後的津貼補貼平均水平,按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原則確定。市教育局要求各區市嚴格按國務院政策規定執行。義務教育學校實行“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績效工資總量按照不低于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公務員津貼補貼平均水平確定。 2010年1月1日以前,萊西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水平相對較低,公務員的平均工資和教師平均工資水平大體持平,符合《義務教育法》中關于“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政策規定。萊西市機關公務員也是從2010年1月1日起規範了津補貼,建立了生活性津貼和工作性補貼,津補貼規範後比規範前相應進行了提高。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比照公務員增資幅度對津補貼進行了規範,從2010年1月起實行了績效工資。 實行績效工資並不意味著漲工資,只是工資分配方式的變化。根據2006年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實行績效工資並非意味著要漲工資。因2009年1月萊西市公務員的平均工資和教師平均工資水平大體持平,況且2009年的工資已經發放到教師手中,在不漲工資的情況下實施績效工資,勢必要從教師已發放的工資中收繳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很難推行。 【貼號:418】留言板 平度高中焦慮的教師 尊敬的徐局長︰剛才看了您的一些回帖,感到您是一個做事業的人。表示敬佩。但我還是有一個問題麻煩你︰我們平度高中的老師的陽光與績效工資有什麼政策嗎?如沒有,我們的陽光與績效就真的無望了嗎? 教育局回復︰按照國務院部署,義務教育學校從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其他事業單位從2010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目前,國家還未出台相關政策,待政策出台,將根據省、市統一布署,做好貫徹落實。 【貼號:420】轉身忘記 關于上學放學期間交通壓力問題 徐局長,您好,現在重點學校道路早高峰問題還是依然嚴峻,也從側面反映出擇校的問題。孩子上學擇校問題,從大的方面說,是教育不均衡造成的,您可以說要改變不均衡狀態,但是我覺得首先還要解決托關系進學校的擇校問題。 現在明令禁止擇校,但是。。。各教體局依然再收擇校費,只是名稱改變了,您不可能不知道吧。 我覺得,禁止擇校的種種規定只是針對老百姓而言,太不公平了,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教育局內部的人員孩子都上的什麼小學?全是好學校!這是問什麼?難道員工的、領導的孩子都這麼符合入學規定? 甚至延伸到政府部門,只要有點權力的領導,都能把關系送入好學校。當然,我知道教體局有時候也是無奈,因為都是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安排的,也沒有辦法。 每年上學只是從市教育批條子的有多少?我想,可能徐局長也打招呼、批條子過吧! 我只是想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任何政策、法規都是針對每一位普通公民的,是平等的。首先要從咱們上級和公務員做起,上梁不正下梁歪,自己都保證不了,怎麼去要求百姓做到?你們是否可以以身作則呢? 或者,大家都公開一些,統一收費交錢,擇校,正大光明,也讓百姓有擇校的權利,也行!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教育局回復︰我們將進一步加大依法辦學的力度,努力解決擇校現象。同時,產生擇校現象的根本原因是義務教育學校的不均衡。2010年,我們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推進市區教育資源的均衡發展︰一是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七區所有中小學將基本達到山東省制定的辦學條件標準。二是繼續加強市區初中建設,均衡市區初中學校辦學水平。三是積極推廣市南等區市定期交流校長教師的經驗,積極推進師資的均衡。四是加大將優質高中部分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辦法,進一步遏制擇校現象。五是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內涵和特色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貼號:422】為了孩子一切 關于居民區辦托管問題 我是青島開發區一居民,請問徐局長,在居民區內開辦托管是否需教育主管部門審批?這些私辦的托管一是對孩子的安全沒有保障;二是擾亂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居住秩序。當前,全社會對創建“平安校園”活動普遍關注,孩子在校內校外,時時事事都與我們的學校和教育部門相關聯,不要學一放就事不關己了。很多家長工作很忙,孩子放學走出校園,到家長接到孩子往往需要一段時間。這段時間怎麼辦?把孩子交給托管就算完成任務了?一旦出現問題其咎誰負?其責誰擔?建議徐局長在決策時,可否考慮一下︰讓各小學學校負起孩子托管的責任!其實這不是一個負擔,反而可給各學校帶來一定的利益,是一種多贏的做法。 教育局回復︰為解除雙職工家庭的後顧之憂,保障小學生健康成長,2009年,青島市在全國同類城市中率先以市政府名義出台了《關于加強市內四區小學生學校托管工作的通知》(青政辦字【2009】107號),在市內四區全面實施小學生學校托管工作,明確了小學生托管的性質、任務、內容和要求,切實解決了部分小學生放學後無人看護的難題。目前,市內四區小學均按照《通知》精神,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實施了托管。這項措施解除了群眾的後顧之憂,受到群眾的稱贊。為切實保障中小學生的健康成長,下一步,我市將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小學生托管工作︰一是不斷提高學校托管的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學校托管制度,豐富學校托管內容和形式,形成具有青島特點的學校托管工作模式。並對小學生托管工作進行督查,督促學校認真落實文件要求,滿足學生家長的需要。堅決糾正“被不需要”現象的發生。二是在現有工作基礎上不斷加強和推廣社區托管。借鑒上海、深圳等地的經驗,在全市具備一定條件的社區積極開展托管工作的有益試驗和探索。三是加強社會托管班的監管。向市政府建議,研究制定社會托管機構的衛生標準、消防標準,組織由教育、工商、公安消防、衛生、物價和街道等部門依據行業標準定期或不定期聯合整治,對托管企業、個體工商戶作全面摸查、清理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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