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把握《廉政準則》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著力解決涉及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突出問題 《廉政準則》共3章18條,這些內容概括起來有以下3個特點︰一是繼承與創新的統一。《廉政準則》既保留了《廉政準則(試行)》原有的仍然適用的規定,又根據新的形勢和任務,整合和吸收了中央對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提出的新要求,總結和提煉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在實踐中創造的一些好經驗好做法,並注意與其他黨內法規的有機聯系和餃接,體現了反腐倡廉制度創新的成果。二是治標與治本的統一。《廉政準則》在對新形勢下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提出明確的規範性要求的同時,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按照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著眼于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加強教育、健全制度、強化監督、深化改革、嚴肅紀律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體現了治標和治本、懲治和預防、自律和他律的有機統一。三是原則性與可操作性的統一。《廉政準則》既在總則部分對黨員領導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堅守根本宗旨、發揮表率作用、遵守黨紀國法、正確行使權力、保持優良作風等方面提出了原則性的要求;又在後面章節中對黨員領導干部的從政行為提出了一系列禁止性要求,概括起來共8個方面、52個“不準”;同時還對《廉政準則》的貫徹實施工作提出了相關要求,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增強《廉政準則》的執行力和有效性。我們要認真學習、全面把握《廉政準則》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以貫徹實施《廉政準則》為契機,整體部署、突出重點,著力解決涉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規範黨員領導干部從政行為,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 切實解決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問題。我們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馬克思主義政黨,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黨員領導干部無論職務高低,其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只能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絕不能用來謀私利。在這方面,絕大多數黨員領導干部做得是好的,是能夠秉公用權、廉潔從政的。但也確有一些人不能正確對待手中的權力,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而且手法不斷翻新,形式更加隱蔽,成為黨風廉政建設中的一個突出問題,人民群眾對此反映強烈。《廉政準則》第一條和第三條分別就嚴禁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以及嚴禁違反公共財物管理使用規定提出了明確要求。廣大黨員領導干部要認真貫徹執行這些要求和規定,堅決杜絕以各種名義收受錢物,堅決杜絕通過各種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堅決杜絕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濟私、化公為私的行為,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潔。 切實解決黨員領導干部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的問題。馬克思曾經指出,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共產黨人並不反對個人利益,而是主張把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國家利益、黨和人民的利益有機統一起來,在維護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通過正當合法的渠道實現個人利益。黨員干部作為國家公職人員,都掌握著一定的公權力,這種公權力只能用來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公眾服務。如果利用公權力的影響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就會混淆公權與私利的界限,導致以權謀私、與民爭利。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關于禁止黨員領導干部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的規定,取得了一定效果,但這方面的問題仍很突出,嚴重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公信力,必須切實加以解決。對此,《廉政準則》第二條作了明確規定,比如,不準黨員領導干部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不準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不準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不準個人在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不準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等。廣大黨員領導干部要認真落實上述規定,堅決杜絕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的行為,切實把精力用到做好本職工作、服務人民群眾上來。 切實解決黨員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的問題。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競爭經濟、信用經濟,我們推進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要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充分發揮出來。黨員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不僅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破壞公平競爭原則、影響經濟社會發展,而且會滋生大量腐敗現象。從這些年查辦案件的情況看,相當一部分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大案要案都與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違規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有關。針對這種情況,《廉政準則》第七條對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提出了明確的禁止性要求,比如,不準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采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以及企業重組改制、生產經營等市場經濟活動。我們一方面要認真落實這些規定,切實解決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問題,同時要通過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事項,減少權力“尋租”的機會,從根本上預防這類問題的發生。 切實解決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的問題。關愛家庭、親人、朋友是人之常情,但關愛什麼、怎麼關愛,卻值得我們每個黨員領導干部認真思考和嚴肅對待。在這方面,毛澤東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為我們樹立了光輝榜樣。毛澤東同志在處理與親友、故舊的關系時一直堅持戀親但不為親屬徇私情,念舊但不為故舊謀私利。作為父親,他疼愛孩子但更注意嚴格要求孩子。1946年初,毛岸英同志從蘇聯回國後,他讓毛岸英拜延安特等勞模吳滿有為師,下鄉當農民、讀“勞動大學”;新中國成立後,他讓毛岸英同志到北京機器總廠當工人;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後,他送毛岸英同志到朝鮮參戰,面對許多同志的勸阻,他說“誰叫他是毛澤東的兒子,他不去誰還去!”毛岸英同志不幸在朝鮮戰場上犧牲後,他強忍悲痛指示將其遺體和其他犧牲的志願軍官兵遺體一起埋葬在朝鮮。建國初期,一些親友請毛澤東同志幫助安排工作,他堅持原則,婉言謝絕,並親自給親友和湖南省領導寫信,強調一切按正常規矩辦理,不要搞特殊化。對身邊工作人員,他在關心愛護的同時也始終嚴格要求,堅決杜絕和嚴肅處理脫離群眾、謀取私利的現象。當前,我們絕大多數黨員干部在這方面做得是好的,是能夠嚴格要求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的,但也有一些領導干部對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要求不嚴格。同時,社會上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也往往從領導干部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打開缺口、進行拉攏腐蝕。一些領導干部由于不能正確對待親情和友情,有的甚至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朋友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僅自己身陷囹圄,最終也害了親人朋友,教訓十分深刻。對此,《廉政準則》第五條從8個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廣大黨員領導干部一定要認真貫徹落實這些規定,正確認識和處理親情友情,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對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加強管理,不準他們打著自己的旗號或利用自己的職權影響謀取利益,發現他們有違紀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切實做到不為情所誤、不為情所累。 切實解決黨員領導干部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的問題。為政之道,要在得人。這些年來,中央大力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加強干部教育培訓、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規定,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當前選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風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群眾反映強烈。針對這種情況,《廉政準則》第四條對黨員領導干部違反規定選拔任用干部提出了明確禁止性要求。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要認真執行這些規定,一方面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正確對待自身的進退留轉,嚴守紀律、胸懷大局,自覺服從組織安排和群眾的選擇;另一方面,要堅持黨的干部路線和用人標準,正確處理對干部的選拔使用,發揚民主作風,公道正派用人,嚴格按條件和程序選拔任用干部,切實為黨和人民選好人用好人。 切實解決黨員領導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作風是人的思想觀念、品質修養、道德情操的外在表現。對于黨員領導干部來講,優良的作風是積極進取、奮發向上的重要支撐和保證,而不良的作風往往是奢靡享樂、腐化墮落的誘因和前兆。針對當前黨員領導干部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廉政準則》第六、第八條就禁止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張浪費以及脫離實際、弄虛作假、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干群關系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我們要把貫徹落實《廉政準則》提出的這些要求,與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關于領導干部加強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良好作風的要求結合起來,與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關于大興密切聯系群眾之風、求真務實之風、艱苦奮斗之風、批評和自我批評之風的要求結合起來,通過黨組織加強教育、完善制度、強化監督和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理論學習、注重實踐鍛煉、從嚴要求自己等方式,促使廣大黨員領導干部的作風有明顯轉變,以優良的黨風促政風帶民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