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情况通报
(2号)
2016年11月以来,按照省、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区市、各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治理、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原则,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强力拆除存量违法建设,重点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率先在全省启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不断完善治理违法建设工作机制,联动协作,扎实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呈现出起步早、工作实、开局好的良好态势。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摸清底数,明确任务
按照《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今年年底前的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摸清底数”。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违办)组织各区市、红岛经济区(以下简称各区市)迅速开展了集中摸底排查工作。各区市以街镇为单位,以社区为网格逐一排查,填写相关摸排表,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据统计,全市共有违法建设58729处6780245平方米,其中,违法建筑46820处6585394平方米,违法户外广告11909处194851平方米(见《全市违法建设摸底排查情况汇总表》),各区市、各街道(镇)基本摸清了辖区存量违法建设情况(见《全市各街道(镇)违法建筑摸底排查明细表》),为下一步制定计划、集中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按照《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2017年,我市将完成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的60%,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我市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二、突出重点,成效显著
各区市在有序组织开展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市治违办的统一部署,超前谋划,主动作为,提前行动,采取边摸排边整治的方式,压茬进行,梯次推进,率先在全省启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各区市以省、市会议曝光的违法建设为治理重点,坚持“先难后易、啃硬骨头、拆除一处、震慑一片”的原则,率先组织对崂山区西韩社区4万余平方米、李沧区南岭一路南侧高压线下3万余平方米、黄岛区岛海高压线下3万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等实施坚决拆除。拆除崂山路翡翠馨园小区南侧海边区域3500余平方米违法建设,净化了沿海一线的城市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及市民的一致拥护支持。
经过各区市、各街道(镇)的艰苦努力,2016年12月份,全市计划拆除违法建设36.28万平方米,实际拆除39.58万平方米,公示的违法建设如期完成拆除。仅12月份一个月就完成了全年任务的28.17%,违法建设拆除成效显著,力度空前。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这次我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展现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部门联动,上下联合,市区协同。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力往一处聚,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市治违办和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为违法建设治理宣传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政法系统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调度市政法部门积极参与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市公安机关依法加强执法保障、矛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加强公安机关与相关基层政府的协作配合,一个多月来,全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900余人次,车辆200余台,现场制止阻碍执法行为11起,依法保障相关部门拆除违法建设400余处123万余平方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法院贯彻落实<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开辟涉违法建设治理案件绿色通道,设立专门合议庭提高审判质效等。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对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不予办理产权过户、抵押等手续。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区域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对治理工作未到位的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整改并与企业信用挂钩。组织开展了改变住宅房屋结构违法装修查处治理行动,规范房屋装修行为。各区市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加强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加大执法保障力度,加强司法衔接和保障,加快失信惩戒,加强行政援助、氛围营造和舆论指引等措施,加大治理违法建设力度,形成了拆违治违的工作合力。
四、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按照《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下一步,各区市、各街道(镇)要在摸清违法建设底数的基础上,分清轻重缓急,统筹制定计划,实施分类处置。要对我市中心商业区、沿海、沿河、沿路、沿山、交通枢纽和市区主干道两侧立面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各类违法建设实施优先治理。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做到领导机构实,责任分解实,督导检查实,确保治理计划不落空。
要按照“两个带头、三个先拆”的原则,即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对顶风突击建设违建先拆、重大安全隐患违建先拆、社会影响恶劣违建先拆,坚持自拆、助拆与强拆相结合,拆除与改造相结合,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要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司法支持与协助,做好司法衔接和执法保障工作。
市治违办将会同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对违法建设治理进行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市治违办将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考核以街道(镇)为基本单位,按月实施,以扣分方式进行。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对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个人,采取约谈、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为确保全市违法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现将违法建设行为举报投诉电话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拨打12345进行举报和监督。
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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