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将国家自贸区战略与地方经贸合作发展研讨会暨中澳、中韩自贸协定解读研讨会(简称研讨会)和《青岛市实施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建立地方经贸合作推进机制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有关情况,向各位介绍如下:
一、《方案》基本情况
(一)《方案》起草背景
2015年11月9日,中央深改组第18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12月17日,国务院正式印发该《意见》(附件1),这是我国启动自贸区建设进程以来首个战略性综合指导文件,对我国自贸区建设做出了顶层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截至目前,我国已初步构建起横跨东西的周边自贸平台和辐射各大洲的全球自贸网络。自2002年中国和东盟签署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以来,已累计签署14个自由贸易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2015年11月22日李克强总理出席东亚峰会时又签署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简称10+1)升级版。正在谈判的还有中日韩自贸协定、《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简称RCEP,10+6),以及中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斯里兰卡、挪威、马尔代夫的自贸协定等6项。此外,还在推进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升级版、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升级版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谈判等3项。已开展多双边可行性研究的有亚太自贸区、中欧自贸区,以及中国与印度、哥伦比亚、格鲁吉亚、摩尔多瓦的自贸协定等6项。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推动同周边国家互联互通。”我市即着手加强对FTA有关工作的研究,先后形成《关于WTO和FTA对我市新时期对外开放战略影响的调研报告》、《关于FTA战略机遇的调研报告》、《关于中韩FTA谈判与青岛提升开放新机遇的调研报告》等多篇调研材料。累计组织6场FTA政策培训活动,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开设了宣传解读中日韩自贸区三国联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我国已签署的10多项FTA政策专栏,组织编写中国-东盟、中国-瑞士等我国已签协定基本材料;启动申报青岛自由贸易港区,设立中韩创新产业园,创立中日韩自贸区建设青岛论坛,建立“经济合作伙伴城市”网络;制定印发《青岛市实施国家自贸区(FTA)战略地方经贸合作促进行动计划》和《青岛市进一步提升对韩国开放合作水平行动计划(2015—2016年)。促进了国家FTA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在我市的融合实施,有效推动了我市的对外开放工作。
自贸区(FTA)战略与“一带一路”战略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两大开放战略和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创新驱动力。在当前FTA战略实施过程中,国务院领导多次向商务部领导提出,目前仅在国家部委层面熟悉谈判情况是不行的,基层普遍存在的对自贸区方面的政策知识掌握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地方政府部门和广大企业存在认知度不高和使用率低、覆盖面窄等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2015年7月14日和2016年1月14日,商务部先后两次正式复函我局,支持我市建立国家自贸区(FTA)战略地方经贸合作推进工作机制,这是目前全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开展这项工作的城市。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政策知识培训、实施效果评价、对外谈判数据调研、复制推广创新研究、交流合作活动五大基地,探索在国家FTA战略框架下促进地方经贸合作的路径和机制,提高政府机关和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协定开展对外经贸合作的使用率和覆盖面,运用自由贸易协定政策提升地方经贸发展水平;同时,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为国家自贸协定谈判提供基础材料和数据,服务于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大局。
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起草了《青岛市实施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建立地方经贸合作推进机制工作方案》。2015年11月18日和2016年1月5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带队向商务部领导做了汇报。2015年10月20日,《方案》报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进行了研究,2016年1月8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研究通过。1月12日,市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今天(1月21日)上午市政府办公厅已正式印发了该《方案》(青政办字〔2016〕10号)。
(二)《方案》基本框架和要点
《方案》包括三部分,共26个方面的工作。
1、围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明确六项工作目标
一是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优惠贸易政策,拉动我市进出口增长。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的落实,有利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我市进出口贸易规模。通过继续加大FTA战略的宣传力度和FTA政策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运用自由贸易协定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优惠政策使用率和覆盖面,争取我市与自由贸易区市场贸易总额在原有基础上增加5-7个百分点,促进新常态下我市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二是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双向投资制度安排,促进我市优势产能全球布局。新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逐步从单纯注重货物贸易过渡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双向投资并重的制度安排上,因此,通过对自由贸协定双向投资规则的研究,大力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加快我市优势产业“走出去”步伐,同时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改造我市传统产业,全面提升我市产业水平。
三是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产业保护政策,加快发展我市新兴产业。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给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我市服务贸易和投资的一些领域尚缺乏足够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对现有自由贸易协定服务贸易、双向投资等政策的研究和对我市产业发展现状的评估,做到知己知彼,通过利用自由贸易协定的规则体系和相关保护政策,有利于为我市新兴高端产业争取更大发展空间和更长发展时间,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
四是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的开放倒逼机制打造我市国际营商环境。当前,我市正在全力推动实施国际城市战略和创新推广复制上海等自贸区经验,深入研究自由贸易协定的各项制度设计和规则体系,把有关内容与创新推广复制上海等自贸区经验和实施国际化城市战略结合起来,将有力于进一步破除对外开放体制机制障碍,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高我市经济国际化水平。
五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打造FTA交流平台。通过整合2013年创立的中日韩自贸区建设青岛论坛和2014年创立的经济合作伙伴城市(地区)青岛圆桌会议,将其发展成为国家FTA战略地方经贸合作青岛论坛,确定年度主题,打造国家自贸区战略地方经贸合作促进学术交流平台,助力我市国际城市战略的实施。
六是充分发挥FTA系列优惠政策作用,打造制度创新开放优势。增强系统观念,将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走出去”战略、复制推广自贸园区(FTZ)经验与FTA战略结合起来,认真梳理国家、省、市现有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结合我市自身优势,发挥创新精神,从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角度出发,狠抓政策落地,放大政策效果,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围绕建立五大基地确定26项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建立政策与知识培训基地。加大国家FTA战略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我市民众对FTA战略的了解,促进FTA基础知识普及。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宣讲活动。利用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搭建的师资平台和我市现有培训机构软硬件设施,加大对我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FTA优惠政策利用率。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9+1)机制和检验检疫一体化(10+1)机制,引导我市企业充分利用“统一货物放行、多式联运监管、税收征管互认、总控审单作业”等贸易便利化措施,充分释放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强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合作,结合已签订的自贸协定,开展国别政策培训。加强与协定国家地方机构合作,促进我市企业顺利享受关税等优惠政策。跟踪在谈FTA谈判进程,适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来青进行指导和培训,开展超前研究,增强防范意识,寻找发展先机。
二是建立实施效果评价基地。建立自由贸易协定实施效果评价机制。与商务部研究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协同开展不同领域的实施效果评价。对应目前14个已签署的自贸协定,结合青岛口岸实际,逐一制定行动计划。对我市及青岛口岸与协定涉及的22个国家和地区的货物贸易情况进行分析,形成研究报告;对自贸协定涉及的海关关税优惠、监管措施、原产地规则等开展企业认知度调查,对政策利用率进行评估,提出评价报告;面向企业编制发布《青岛口岸自由贸易区实务手册》。建立青岛口岸企业运用自由贸易协定政策问卷调查工作机制。由市商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企业填报有关进出口商品报关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研究,提出相应报告。
三是建立对外谈判数据调研基地。根据商务部统一部署安排,围绕我国当前正在谈判和开展可行性研究的15个自由贸易协定工作进程要求,建立国内产业调查网络和调研工作机制,组织我市企业参加指定议题的问卷调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数据和政策诉求,为在谈自贸协定提供参考资料。以复制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经验为契机,开展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投资便利化课题研究。从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改进监管方式入手,开展企业“走出去”与“引进来”双向合作领域调研评估,促进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发展。运用青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开放成果,加强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的金融开放合作调研,开展金融服务国际合作和防范金融风险调研评估;重点围绕国际金融合作进行调研数据分析。突出研究中韩自贸协定签约内容,配合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需要,选择文化、旅游、卫生医疗、教育合作、养老、跨境物流为突破口,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城市服务业对外开放研究。
四是建立复制推广创新研究基地。推动对外经贸大学在青岛设立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研究院,提升我市自贸区政策研究与应用水平。超前研究我国正在谈判和开展可行性研究的15个自贸协定,逐一对接制定扩大开放研究创新方案。根据商务部要求,参照有关调研成果,设计自由贸易协定开放行业产业相关数据模型,适时协助开展相关开放领域先行先试模拟实验研究。发挥复制推广上海等4个自贸试验区经验推进工作机制的作用,建立复制推广绩效评估机制,密切跟踪对接上海等4个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推进动态复制和创新试点。开展自贸协定(FTA)与自贸园区(FTZ)相关政策研究,推动FTA与FTZ互动发展,全力推进前湾保税港区和青岛两个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为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入开展中日韩自贸区背景下的胶州陆海空多式联运中心转口贸易综合枢纽课题研究,争取将其列入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议题。深化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的合作,突出金融、贸易合作,突出与韩国大企业合作,探索中韩两国园区合作路径和机制,积极推进青岛西海岸中韩创新产业园建设纳入两国部际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研究与实践,重点推进青岛西海岸大数据交易结算平台建设,在管理机制创新、业务流程再造、跨境结算平台和物流通道建设等方面进行调研分析,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推动东亚地区海洋领域多层次国际务实合作,促进发展海洋经济区域性国际合作。加快即墨国际陆港和即墨小商品新城韩国馆建设,打造韩国进口商品集散分拨中心。推进城阳中韩跨境电商基地建设,由加工贸易型向创新创客型调整升级,打造对韩经贸合作创新模式。
五是建立交流合作活动基地。积极承接商务部安排的专家座谈会和FTA谈判活动,通过搭建高端交流平台,彰显青岛特色和形象。举办国家FTA战略与地方经贸合作发展研讨会,确定年度主题,通过开展学术交流,探讨FTA前沿热点和青岛发展机遇,推动我市国际化城市战略实施。利用我市毗邻日韩的地缘优势和地方经贸合作的坚实基础,引入日本、韩国相关机构,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研究申办东亚博览会的可行性,打造深化我国与日韩扩大自贸合作的重要平台。
3、为确保工作落实提出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国家自贸区(FTA)战略地方经贸合作推进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一要定期向商务部汇报工作情况,报送工作成果。二要及时向有关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三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梳理,重大事项及时向商务部和市政府报告。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事项和商务部安排的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工作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二、研讨会基本情况
为全面推动国家自贸区战略地方经贸合作推进机制实施,市政府定于明天(2016年1月22日)组织举办国家自贸区战略与地方经贸合作发展研讨会暨中澳、中韩自贸协定解读研讨会。
(一)研讨会基本内容
研讨会分上午和下午两部分。
上午部分的主题为“国家自贸区战略与地方经贸合作发展研讨会”,由市政府与商务部研究院、省商务厅联合主办,国际商报协办,市商务局承办。由有关专家就国际经贸规则变迁与经济治理体系重塑、中韩自贸协定的重要意义与发展、中美投资贸易协定(BIT)与竞争政策等议题作专题研讨。下午部分的主题是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和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解读。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解读研讨会由青岛市商务局与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和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联合主办,分别由澳大利亚驻华大使馆外交官和经贸专家、青岛海关和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有关专家分别从不同侧面就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详细解读。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解读研讨会由青岛市商务局与韩国驻青总领馆和青岛韩国贸易馆联合主办,分别由韩国驻青总领事、青岛海关和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有关专家对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研讨会组织筹备情况
研讨会邀请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山东省商务厅、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商务部贸易发展局等单位领导出席,邀请对外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学院等高等院校专家以及澳大利亚、韩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官员等进行专题讲座。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山东省16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和企业管理人员,以及我市市直部门有关人员、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主要业务人员和企业更努力人员共200多人报名参加研讨会。目前研讨会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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