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的现场。
进入冬季以来,全国大范围内雾霾频发,影响生产生活,群众高度关注。我市市委市政府对于改善空气质量高度重视,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是青岛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宁同志及污染防治处处长王珉同志来参加发布会,向大家通报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下面请陈宁同志介绍我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
陈宁: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了年度改善目标。总体情况如下:
一、市区空气质量状况
2015年,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我市对环境空气中主要指标进行了监测与评价。
统计结果显示,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3天,比上年增加31天;优良率为80.3%,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其中一级(优)48天、二级(良)245天、三级(轻度污染)46天、四级(中度污染)15天、五级(重度污染)10天、六级(严重污染)1天。与2014年相比,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增加。
市区空气中主要指标值依次是:PM2.5年均值51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值9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2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33微克/立方米。与2014年相比,PM2.5降低13.6%,超额完成年度改善5%的工作目标;PM10降低12.1%;二氧化硫降低24.3%;二氧化氮降低23.3%,四项污染物均为新标准实施以来近三年来最低水平,也是最好水平。
从分辖区情况来看,PM2.5年均值由低到高依次为:市南区46微克/立方米、崂山区48微克/立方米、市北区49微克/立方米、城阳区49微克/立方米、黄岛区53微克/立方米、李沧区59微克/立方米。各区PM2.5浓度同比均实现改善,改善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崂山区17.2%、城阳区16.9%、黄岛区11.7%、市南区11.5%、市北区9.3%、李沧区1.7%。
从各季节情况来看,夏季空气质量最好,7月份首次实现了六项污染物月均值全部达标;冬季受采暖燃煤及上风向北部城市、工业区外部输送影响,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从全年来看,尽管冬季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较大,市区全年空气质量实现了总体持续改善。
二、四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年度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75.1%、80.8%、68.2%、71.2%,PM2.5年均值分别为52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53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值分别为94微克/立方米、84微克/立方米、96微克/立方米、9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分别为34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23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33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
三、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采取的主要措施
政策措施方面,对照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完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政策,增加考核区域、指标和频次,考核区域从市区扩大到了全市域。制定了餐饮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强化了管理措施;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为燃煤锅炉深度治理确定了新目标;划定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为实施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打下基础。燃煤污染控制方面,全市完成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开工21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约357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307万平方米,公共建筑50万平方米;市区新建燃气管道103.88公里,新增管道燃气用户6.4万户;淘汰燃煤锅炉50台,完成燃煤锅炉废气治理项目137个;大唐黄岛电厂、东亿热电和后海热电等企业开展了超低排放改造试点。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开展砂石加工等建材行业扬尘污染整治,关停违法企业42家,治理规范99家;完成裸土绿化140.68公顷;检查建筑工地2023个次,处罚工地216个次;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检查车辆1万车次,处罚276起,暂扣110辆;市区主干道机扫率达到100%,次干道机扫率达到91%以上;完成22个工业扬尘治理项目。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淘汰黄标车6.5万辆;实施“黄改绿”3615辆;停放地检查机动车3.2万辆,处罚171辆;车用燃油全面升级到国五标准;检查油气污染防治设施3364家次;推广新能源汽车10846辆,建成和在建充电终端9000余个、换电站和充电站116座。工业、服务业及港口物流业废气治理方面,完成工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28个、餐饮油烟治理项目174个、汽修喷漆废气治理项目43个;青岛港投入230万购置篷布、抑尘网,在堆场内安装222支洒水枪,新增大型清扫车两辆。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针对外部污染物传输和本地静稳不利气象条件引发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发布预警,启动了应急响应,采取了发布防护提醒、重点工业企业减产限排、停止土石方作业和运输、强化监管执法等措施,对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6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十分艰巨。我们将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地方性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深化燃煤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探索开展社区居民燃煤污染治理;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实施《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覆盖范围和频次;推广新能源汽车,车用燃油全面升级到国五标准,进一步治理机动车污染;积极推进工业、服务业有机废气治理,实施一批治理项目;逐步推进港口物流、农村农业等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通过多措并举,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陈局长介绍,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
提问:您好,我是青岛电视台的记者,我想请问陈局长两个问题,首先一个是我们提到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我们一直在推进工作,此前山东省环保厅说在省内12个市试行机动车云检测这项工作,青岛在这方面将做什么样的工作部署,以及现在有什么样的工作基础?第二个问题,环保部也是在上周通报空气质量预报已经实行全国联网,发布重点城市的未来24小时以及48小时的预报,咱们青岛目前的情况是怎样的?市民朋友可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查询48小时的预报?谢谢。
陈宁:我回答一下,第一个问题就是机动车云检测的工作,试点工作是由省环保厅统一组织开展的,它是将机动车尾气的检测、数据的计算、数据的储存和结果的确认通过省厅统一数据的平台来完成,这个平台可以支持全省1千多条检测线同时开展工作,我们每个地市的检测站点作为终端可以登陆服务端口来获得数据开展我们的日常工作,目前我们青岛市作为12个城市的试点之一,在我们的莱西市有一个试点站,这个试点站按照省厅的布置开展现场的工作,省厅根据试点的情况,下一步要逐步的扩大站点的使用范围。
第二,关于您说的48小时预报的问题,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统一的安排,我们在2014年2月份已经实施了青岛市空气质量的24小时的预报,在2015年环保部和环境监测总站又要求36个重点城市要开展48小时的预报,要求在2015年11.1号以后开始实施,青岛市环境监测站提前在这方面进行了技术储备和有关的模型以及人力资源这方面的培训,在2015.8月份我们已经提前两个月实现了48小时的预报,但是按照国家物统一的要求,当时的预报还是在一个试点的范围内,在2015年在网上大家是看不到数据的,是内部平台上传到国家,到2016.1.1号开始,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开始把这个平台向社会公众开放,我们的市民可以登陆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网站的平台可以看到我们青岛市48小时的预报的情况,下一步根据总站的具体的细化的安排,我们也会陆续的在地市的平台上进行详细的公开,谢谢您。
主持人:如果没有问题,咱们今天发布的内容到这里,应该说大气污染是我们千家万户都比较关注的,也比较贴近我们自己的实际生活,大部分的家庭都是有机动车的,而且我们生活受环境污染的影响,大家都能感受到,所以希望媒体朋友们加大对环境污染政府所做的治理方面进行宣传,也希望大家对于环境方面的工作,以及社会上一些有关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这样我们共同努力,切实能够改善我们的大气污染,保障人民身心的健康,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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