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局长 陈立新
【报告解读: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对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分别安排指标9000亩和14500亩;对新型农村社区、西海岸新区分别安排指标10000亩和14000亩;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指标3267亩。根据全市各类项目的建设需求,准确把握土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和时序,全年供应建设用地56000亩。
按照“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要求,积极支持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为青钢集团、海晶化工等老城区企业搬迁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760亩,通过土地变现筹集搬迁资金17.1亿元。
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7000套、配租配售9443套,分别超出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2000套和1448套。其中,首次将市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外来务工人员供应,首批次在白沙湾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配租近400套。
为支持居民购房需求、降低库存幅度、稳控房价水平,分别于8月1日、9月1日部分放开和全面取消限购政策。
全年开工人才公寓项目23个、面积103.7万平方米,为我市人才引进创造了良好条件。
全市2014年新发生违法违规用地197宗、1481.5亩,罚款751万元,没收地上建构筑物11.6万平方米,拆除地上建构筑物5.1万平方米,发现涉嫌违纪人员13人、涉嫌犯罪人员2人,全部移交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处理。
积极推进全市20个片区的居民小区楼院整治,累计整治立面、屋面和地面99.4万平方米,改造地下管网2.6万米,增绿补绿28.9万平方米,极大改善了整治片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积极推进村庄改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土地征收储备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征地补偿专项检查整改”,督促补缴支付征地补偿款16.2亿元。
下一步,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万套,配租配售8000套;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积极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地理信息测绘、物业管理、房地产登记等工作。
报告全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关心理解支持下,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打破常规、开拓创新的精神,努力推进国土房管工作各项改革;以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决心,全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倾力服务民生改善。
一、年度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2014年度业务职能目标已全部完成。
(一)以科学发展为核心,全力保障用地需求。以“调结构、稳增长”为主线,积极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土地支撑发展的资源效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积极争取指标赢得发展空间。在国家土地政策越来越严格的形势下,积极为我市争取政策支持,今年最终获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3万亩,在5个计划单列市中位列第一,在拓展发展空间上赢得了主动,为我市各项发展战略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准确把握需求保障发展重点。为充分发挥土地的资源效益,按照“先重大、后重点、保民生”的原则科学分配土地指标,优先保证十大千亿产业链、十个千万平方米、一汽大众、胶东机场、济青高铁、青荣城际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做好用地前期准备工作,优先支持西海岸新区、蓝色硅谷等重点区域发展,全力保障新型农村社区等民生工程用地。对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分别安排指标9000亩和14500亩;对新型农村社区、西海岸新区分别安排指标10000亩和14000亩;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指标3267亩。根据全市各类项目的建设需求,准确把握土地供应的规模、结构和时序,全年供应建设用地56000亩。为全力支持蓝色经济发展,在全国率先组织完成了1:5000近海水下地形测量并通过验收,完整获取了海陆一体的地形地貌信息,实现了我市大比例尺海洋测绘“零”的突破,为实施国家海洋战略和建设蓝色经济核心区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保障。
三是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效产出。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起草了《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意见》、《关于实施严格控制指标全面提升工业用地投入产出效率的通知》、《青岛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打牢制度基础。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从土地开发率、高新技术产业用地率、工业用地产出强度等方面,综合考量开发区土地利用水平,为我市各类开发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按照“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要求,积极支持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为青钢集团、海晶化工等老城区企业搬迁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760亩,通过土地变现筹集搬迁资金17.1亿元。
(二)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科学调整住房政策。始终将“住有所居”作为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加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调控工作,真正将解决群众住房问题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保障房供应力度。出台了全市住房保障第3个发展规划(2014-2016年)和《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意见》,确保到“十二五”末,使我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以上。调整保障性住房结构,将现行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统筹建设、统一申请,在全国率先实现“四房合一”,为建立公租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奠定了基础。为让被保障群众尽早入住,抓房源筹集、抓工程开工、抓建筑质量、抓配租配售,全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7000套、配租配售9443套,分别超出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2000套和1448套。其中,首次将市保障性住房投融资平台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外来务工人员供应,首批次在白沙湾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配租近400套。
二是及时出台调控新政,进一步稳定全市住房消费。面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信贷紧缩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支持居民购房需求、降低库存幅度、稳控房价水平,分别于8月1日、9月1日部分放开和全面取消限购政策。会同市建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多层次需求住房建设体系的意见》,在信贷税收、土地供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调结构、保刚需、促改善。为稳定住房消费,积极改进预售资金监管,根据开发企业信誉和资质情况调整重点监管资金拨付比例;加快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房源的预售审批,在确保房价水平稳定的前提下,对商品房预售价格实行弹性调节,对开发企业降价促销、需调整预售备案价格的,优先办理变更手续,促进及时形成有效供给,保证更多适应刚性需求的房源入市。8月份出台调控新政以后,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当月即实现新建住房销售同比增长9.8%,环比增长73.9%。
三是拓宽房源筹集渠道,进一步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全力支持“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完善我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体系,制订发布了《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提报和配租(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拓宽了人才公寓房源筹集渠道,规范了市区内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人才公寓提报和配租(售)工作。全年开工人才公寓项目23个、面积103.7万平方米,为我市人才引进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以保护资源为己任,努力筑牢发展基础。坚持永续发展、长远发展的目标,努力保护土地资源、改善地质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建设了高标准基本农田58.5万亩,耕地保有量790万亩,分别超出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年度任务8.5万亩和50万亩,连续7年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等耕地保护措施,在大力进行内部挖潜的同时,积极协调异地补充耕地2.5万亩,为我市顺利通过省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蓝色盾牌行动”和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全面开展重点区域动态巡查,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全市2014年新发生违法违规用地197宗、1481.5亩,罚款751万元,没收地上建构筑物11.6万平方米,拆除地上建构筑物5.1万平方米,发现涉嫌违纪人员13人、涉嫌犯罪人员2人,全部移交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下大气力整治地质环境。为支持举办2014年“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在前期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亿元启动“青岛市东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的基础上,又争取后续资金3152万元,推进世园会周边31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彻底改善了“世园会”周边毁损山体的地质生态,有力提升了“世园会”整体环境质量。
(四)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工作效能。积极推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努力创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推动行政审批改革。为赋予西海岸新区更大的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和自主创新权,在全市各部门中率先下放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许可、划拨许可、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等10项国土资源市级行政审批权限。审批权下放后,新区通过归并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功能区等措施,促进了工作效能的大提升,土地使用权审批登记、土地招拍挂、土地协议出让分别提速60%、43%和41%。根据市政府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不断简化审批流程,将涉及我局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具备条件的监督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为提高工作效率,委托区市国土部门进行土地招拍挂公告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等工作,进一步优化了流程,方便了服务对象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快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建立我局、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8个部门参加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房屋、土地、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制定相应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为实现统一登记创造了基础条件。我市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动态联系城市和图表卡册证等文书设计参与城市,被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为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率先启动城市。
三是完善土地管理体制。成立了“青岛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解决了一批涉及土地管理的重大问题,极大完善和创新了现行土地管理体制。积极推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开发了网上招拍挂系统,进一步规范土地资源交易行为。
二、履职尽责服务基层情况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大力气解决“四风”问题,积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助推发展、取信于民。
(一)尽心尽力服务群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维护群众利益五个专项活动”,切实解决土地征收、房地产登记、房屋维修基金管理、物业服务、城中村建设用地五个方面的问题。推动房屋安全立法,起草了《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进物业管理,在全市创新开展“物业服务年”活动,编制了住宅、中小学、医院等7项物业服务规范,拟定了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推行物业服务“三公开”;积极创建优秀物业管理项目,促进了物业企业服务意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积极推进全市20个片区的居民小区楼院整治,累计整治立面、屋面和地面99.4万平方米,改造地下管网2.6万米,增绿补绿28.9万平方米,极大改善了整治片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积极推进村庄改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土地征收储备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征地补偿专项检查整改”,督促补缴支付征地补偿款16.2亿元,有效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利益。创新存量房屋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制度,降低了申请难度,有效解决业主使用问题。不断拓宽房地产登记服务渠道,启用了房地产登记短信服务平台,探索开展房地产登记流动服务,今年办理登记业务12.6万件,同比增长2%。急群众之所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开展了集中解决“问题产权”房屋登记活动,为全市64个房地产项目完善了登记手续,一举解决了2.7万户居民历史遗留的房屋办证难题。
(二)积极主动服务区市。坚持“点线结合”工作法,扎实开展“调结构稳增长抓落实现场推进活动”。实行重点区域“点对点”服务,局领导班子多次带队现场办公,全系统500多人次深入西海岸新区、蓝色硅谷等重点区域,协调解决项目用地、危旧房安置等问题300多个。实行重点项目“全流程”服务,将2014年全市200个市级重点项目逐一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用地问题责任到人、全程跟进、督促解决。
(三)千方百计服务企业。推进“1+2”服务工程,继续深化对企业服务。健全1套联系企业常态机制。继续完善局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大企业联络员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0家大企业,从全市200多家大企业中选定49家作为年度重点服务对象,一对一选派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强化政策咨询、项目协调等对口服务,为企业发展出点子、铺路子。打造2个服务企业公共平台:一是政策咨询公共平台。在“青岛房地资源网”开通咨询板块,由咨询库中的专家动态回复企业、公众的政策咨询;举办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咨询服务会,现场解答企业、市民提出的疑难问题。二是“企业直通车”项目平台。优化窗口服务,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土地、房产方面的疑难问题,组织工作组现场办公,对于大企业房屋权属登记、土地产权交易、用地申请等优先受理、限时办结。
三、上年度市民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3年“三民”活动中,共收到市民有效意见建议193条,全部办理完毕。我们将办理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层层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倒排完成时限、全程督查考核,积极改进市民反映集中的住房保障、房地产调控、物业管理、土地管理等工作,办理满意率为100%。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工作中,我们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区市批而未供、土地闲置问题依然存在,粗放、低效用地时有发生。二是深化改革形势逼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领域的改革,需要克服的法律障碍较多,牵涉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改革难度较大。三是改善民生任务艰巨。住房保障工作不能完全适应住房困难群众的迫切需要,保障范围亟待扩大,保障水平仍需提高。四是队伍建设任重道远。工作效能、工作作风与社会各界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保障和提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坚持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科学高效利用土地、矿产资源,不断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紧扣深化改革这一主线,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研究制定保障性住房并轨配套政策,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三是抓好保障民生这一重点,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万套,配租配售8000套;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积极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地理信息测绘、物业管理、房地产登记等工作。四是实现效能提升这一目标,全面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监督,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