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交警联合环保部门在204国道城阳正阳路口进行“黄标车”专项整治。其间,1个多小时查获50余辆超标排放车辆,一律给予200元的处罚。这些车辆中三成绿色环保标志过期,三成汽油和柴油车辆根本没有进行环保年审。交警提醒车主,车辆应及时进行尾气年审以免受罚。
上午10时30分,一辆车号为鲁B89××1的银色五菱型小面包车,沿正阳路西向东经过“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检测车”被查出环保标志早已过期1个月,被处以200元罚款。
“从7月份至今,我们已查处交通违法黄标车1800余辆。”执勤交警表示,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第30条规定,机动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上路行驶的,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同时,从11月1日起,市内六区建成区实施黄标车由限行改为全面禁行管制措施,黄标车上路将被罚款200元扣3分,黄标车车主应尽早更新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