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职能,围绕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三条主线,扎实工作,积极创新,实现了法律服务总量全省第一,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量全省第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全省领先,助推我市成功获评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业务目标完成情况和上年度三民活动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教育改造质量和监所安全水平双向提升。严格落实各项场所安全制度,我市监狱劳教系统连续13年未发生重大监管安全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创历史最长安全周期。全面实施教育改造优先发展、领先发展的“双先”战略,开展“教育矫治质量年”暨“文化建设年”活动,打造监所品牌3个、特色监区(中队)37个。大力推进监所心理矫治工作,新入监入所人员心理测试评估率达到100%。深入开展服刑劳教人员个案矫治工作,组建个案矫正小组40个,取得个案成果100余个。深化“心桥”品牌建设,救助350余名特困服刑劳教人员和29个特困家庭,组织心理专家志愿为20名精神异常人员进行诊疗,对400余人进行了团体咨询和危机干预。按照上级部署,推进青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截止9月30日,所有在押劳教人员依法解教。
(二)特殊人群的严格管理和人文帮扶同步推进。根据社区矫正人员所犯罪错和现实表现,全面实行宽管、普管、严管三级分类管理,开展社会调查评估2844件,人身危险评估2610件,阶段矫正效果评估3608件,总体矫正质量评估2516件。建设完成社区矫正人员电子定位系统,区市接入率达到100%,为693名重点人员配备随身电子定位仪,实现了行为轨迹的实时动态监控。建立社区矫正服务中心11个,对在册5099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脱管漏管核查行动,处罚25人。对2008-2012年度我市接收的11000名刑释解教人员开展生活状况跟踪考察,并结合考察调研,将全市183处安置帮教基地精简为85处,提出了适应青岛经济发展特点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分散安置报告。
(三)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深入开展。年内累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近千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0万人次。抓好重点人员学法工作,组织全市科级以上干部、村居“两委”成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普法考试,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108个,指导全市1021所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创新建立市、区市两级普法网站和“六五”普法讲师团,组建了近400人的全市普法人才库。认真开展我市“六五”普法进展情况自查,并顺利通过部、省中期检查。“法治镇街”创建工作全面铺开,新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4个,总体创建率达到72%,我市被评为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果丰富。在3家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功试点的基础上,组建“青岛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理纠纷64件。与市人社局联合出台文件,在11区市全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委会,实现了联动联调。召开全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观摩会,指导4个区市建立了物业纠纷调委会。指导律师事务所成立老年人维权调解中心,被全国老龄办评为“敬老文明号”。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姜东模式”全面推广。目前,全市已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55个,专业性调解员414人,调解专家库30人,调处专业纠纷2400余起,全市累计调处纠纷2万余起。
(五)对法律服务队伍的监督指导不断强化。联合市经信委开展中小微企业法律体检公益活动,帮助2000余家中小微企业进行合同审查、制度修订、运行机制改造6000余件。筹建了青岛市律师专业人才库和律师信访事项听证员团队,吸纳各专业资深律师349人。大力加强行业建设,指导青岛市第七届律师协会顺利完成换届,市公证协会进入实体运作阶段,完成了市司法鉴定协会设立工作。开展了律师执业情况检查、公证质量检查和律师执业档案评查等工作,严查违法违规代理办案,年内共报请省司法厅注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4家,吊销公职律师执业证1人,暂停执业司法鉴定机构5家。
(六)法律援助扶弱济贫的作用有效凸显。推动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在市、区10家劳动仲裁部门设立法律援助便民岗,在城阳区看守开展了律师值班试点。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65岁以上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审查,成立了未成年刑事法律援助专业团队和刑事法律援助志愿者翻译团队。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社区,在全市村居公务栏、物业公示栏张贴宣传资料5万余份。完成“12348”法律服务专线平台升级,增加了接听坐席,接听解答法律咨询27000余人次。全市共办理援助案件6107件,连续七年保持全省第一。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第一届“敬老文明号”。
在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管理,严格公车使用、严禁公款宴请、严抓业务学习,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效能有所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二、开展便民服务情况
(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青岛律师协助‘第一书记’推进联系帮扶工作”。为114名派驻基层的“第一书记”配备了专业律师当法律助手,进行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制宣传等2000余次,切实推动困难地区依法发展、守法致富,得到了李群书记批示肯定。
(二)创新开展小额继承公证业务。针对市民小额遗产继承证明难的问题,拓展公证业务范围,通过明确存款领取和保管人,实现了小额遗产的先行领取,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举证负担和办理成本。目前已办理小额遗产继承316件。
(三)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在全省率先制定《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对贫弱群体维权过程中的司法鉴定费用给予减免。对贫困、孤寡、失能、8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涉及自身权益的公证事项,免收法律文书公证费用;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办理扶养、赡养协议公证,免收公证费用。
(四)创新建立“12348”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整合“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矛盾咨询功能和人民调解的纠纷化解功能,对咨询电话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导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其就近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纠纷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将每年2万余件可能成为稳定隐患的纠纷信息纳入了工作视野,较好地克服了民间纠纷排查难、化解难的问题。目前,平台已流转各类诉求3396件,调处化解纠纷2713件,该经验被司法部、省委政法委推广。
三、明年工作打算
明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在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根据部、省部署,积极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出台管理规定,强化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指导,推进公正廉洁执业;依法拓展法律援助范围和事项,努力让更多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救助;深入推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宣传。请广大市民继续监督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上一篇:市国土资源房管局